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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西证监局警示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5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西证监局警示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警示函》中所提及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三季度,部分业务用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在对逾期应收款催收诉讼过程中,部分业务相关方对合同付款义务的履行以及合同法律性质的理解存在争议,故公司对上述所涉的部分业务收入进行了调整,导致公司在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措施

要求一、中恒集团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合规专项培训。自公司2026年3月21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公告后暨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之前,公司已主动就会计差错更正事宜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财务合规、业务合规等专项培训,并已分别于2026年5月、6月邀请外部顾问、行业专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合规、业务合规等4场专项培训。二是践行长效培训机制。后续公司将常态化采取监管政策解读、外部专家授课、同行交流学习、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董事、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主动学习监管新规,帮助其准确掌握内控要求,牢固树立合规履职、审慎把关的意识,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责任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财务部、人力部等有关人员。

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常态化执行。

要求二、中恒集团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财务核算自查工作。在前期全面核查公司各业务板块财务核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财务核算判断口径和规范账务处理标准,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公告后,已再次主动组织财务及业务部门,对2023-2025年调减的营业收入逐笔回溯,夯实收入确认过程,明确每个环节的会计确认依据,持续筑牢财务核算支撑依据。二是强化外部审计独立监督作用。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核查议案,目前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2023-2025年度相关业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开展专项核查,核验账务调整依据、数据核算准确性等,厘清差错成因,保障业务合规与财务数据真实。三是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机制。组织财务人员常态化开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财务管理专业能力。从严把控财务报告编制、审核及对外披露各环节,确保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整体质量。

责任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等有关人员。

整改期限:自查工作及外部审计核查工作已初步完成;其他按计划长期严格规范执行。

要求三、中恒集团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警示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警示函》中的要求逐项梳理,于2026年6月17日制定和印发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专班,由董事长全面统筹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证券部、运营部、协同部、审计部、法律部、纪检部、人力部等相关人员。

整改期限:已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续将完善公司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执行。

三、整改总结

针对《警示函》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将持续规范执行。公司管理层深刻地认识到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以改促管、举一反三,持续查漏补缺,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后续公司也将持续加强全体董高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财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履职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