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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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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与“毕马威华振”统称“毕马威”)。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A股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H股财务审计机构。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9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余达威,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注册之执业会计师,于2004年加入毕马威香港,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预估A股、H股2026年度审计收费合计约为人民币846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审计等费用约人民币5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293万元。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情况导致费用增加,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在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结合对毕马威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A股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聘任毕马威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H股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7月30日(周四)上午9点30分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0日

至2026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7日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6年7月27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