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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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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5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2026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6-110号)。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待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披露相关审计报告后,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号)。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上述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相关审计工作,并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2026年7月10日提交了《关于提请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6年7月10日,Paul Xiaoming Lee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4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8%,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以上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一2026年7月2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