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6-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5,50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年4月15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3、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自2026年5月20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经营环境或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可提前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065号),公司经营情况未能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由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及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较大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价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为9.0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58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5,500股,回购总金额为4,549,50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均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