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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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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晨丰科技”)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北网”)拟与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参股35%的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签署《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本合同”“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2亿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天北网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能源战略及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助力区域新能源消纳、优化电网运行架构,完善地方能源供给体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的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辽宁北网作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拟与国天北网签署《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7.12亿元(含税)。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天北网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持有国天北网35%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为国天北网经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天北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1MAK7BUU450

3.法定代表人:米玥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口岸区乌珠穆沁街北、伊林大道东紫苑豪庭小区7号楼1单元601室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03月1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10.资信情况:国天北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二)合同概述

1.合同各方

发包人: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

项目总容量为200MW/800MWh。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全钒液流储能(190MW/760MWh/10MW/40MWh),并网方式为集中升压式构网型储能。储能系统采用户外预制舱设置,储能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储能升压站35kV侧;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玉龙220kV变电站220kV侧。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电池舱、功率变换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同时配套建设进站道路、消防站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电站配备相应的环水保及安全措施。

3.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勘察;

(2)施工图设计;

(3)土建工程;

(4)储能系统设备;

(5)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6)试验、建模、并网、验收等相关工作。

4.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5.质量标准: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相关规范和电网现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按上述规定标准验收,保证项目能够正常投入运行使用。

6.签约合同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12亿元(含税)。

7.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电芯设备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作为设备等采购预付款。设备根据批次到场后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金额的30%到货款,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并网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7%;

(3)质量保证金:剩余审定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遗留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保款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采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遴选总承包单位,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储能电站总承包项目属于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核心主业范围,能充分发挥公司资质优势,对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营收规模增长具备积极作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单方面倾斜关联方利益的安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天北网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所有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过去12个月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国天北网未进行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不同关联人进行过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晨丰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有国天北网35%股权,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国天北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6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国天北网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国天北网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中北网新能(二连浩特)预计给国天北网提供不超过22,750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任国天北网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天北网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天北网为储能项目的项目公司,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持有35%股权的国天北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股权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股权质押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4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0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晨丰科技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7月13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6年7月10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参股35%的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签署《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2亿元(含税)。因国天北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事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国天北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6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国天北网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国天北网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中北网新能(二连浩特)预计给国天北网提供不超过22,750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因国天北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本议案事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