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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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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2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者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者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80元/股测算。具体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综合回购期限内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数据以回购价格上限80元/股测算。具体回购数量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3.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70亿元,流动资产为35.22亿元。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2.17%和1.70%。根据前述测算数据,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及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系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经问询,张玲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者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者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7月1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玲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