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4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渠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43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2,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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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2,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