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的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同意提名费怡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费怡平先生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费怡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费怡平先生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井光利、李宇、杨磊、费怡平,由井光利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费怡平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费怡平简历
费怡平先生,63岁,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澳洲会计师公会之资深注册会计师,在管理、财务及投资方面拥有广泛知识和经验。历任中信集团多个高级财务及行政职务,中信泰富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财务官,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Grand Foods Holdings Limited董事、董事会审计、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现任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怡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7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借助国际资本市场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并持续加大国际影响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备案或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体如下,以下议案已经董事会逐项审议:
2.01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3审议通过: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股东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4审议通过: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5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及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由公司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经审议,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根据市场情况授权整体协调人行使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及超额配售事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6审议通过: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累计订单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7审议通过: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中国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8审议通过: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9审议通过: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整体协调人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0审议通过:筹资成本
预计本次 H 股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背调机构费用、诉讼查册费用、专项合规审查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ESG顾问费用(如需)、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秘书公司费用、股份过户登记机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注册招股书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1审议通过:选聘中介机构
本次 H 股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人、 账簿管理人、 牵头经办人、 资本市场中介人)、公司境内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外律师、数据合规律师(如需)、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ESG 顾问(如需)、财经公关公司(如需)、收款银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背调及诉讼查册机构、出口管制及制裁律师(如需)、海外律师(如需)及其他与本次 H 股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依法应由公司股东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选聘本次 H 股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备案或核准。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发行方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国际配售招股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可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及加强质量能力建设、全球客户服务及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战略性投资或收购、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等。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批准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现行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公司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并正式刊发的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或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司于本次H股发行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转授权)Shumin Wang(王淑敏)在前述发行方案的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议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Shumin Wang(王淑敏)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
在符合上述前提的情况下,任何由上述授权人士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即被视为公司适当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董事会在此在所有方面批准、确认和追认由上述授权人士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作出的、与达到上述目的和意向有关的所有行动、决定及签署和交付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股份发行情况、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对与本次发行相关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变更、备案事宜。《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生效后,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如下,以下议案已经董事会逐项审议:
9.01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02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03.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上市后生效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董事会对以下议案逐一进行表决。本议案之子议案1-3、子议案5、子议案11-12、子议案19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逐项审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议案其他子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0.01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02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03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04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05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06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07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08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09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0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1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12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13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4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5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6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7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8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9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制度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20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1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2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3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士参选公司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4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5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6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7审议通过《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费怡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确定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经审议,现确认公司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Shumin Wang(王淑敏)、Zhang Ming(张明)、杨逊
非执行董事:杨磊
独立非执行董事:汤天申、井光利、李宇、费怡平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井光利、李宇、杨磊、费怡平,由井光利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费怡平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第3.05条的规定,公司拟聘任梁慧欣、杨逊为联席公司秘书,聘任梁慧欣、杨逊为授权代表。
上述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授权人士(包括其转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聘任及授权代表委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及委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在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及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代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杨逊或其授权代表处理及执行与公司非香港公司注册有关事项。董事会拟批准、追认及确认此前经营管理层作出的与本次非香港公司注册有关的所有行动、决定及签署和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如有)。经营管理层应将有关事宜进展及时向董事会通报。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本次责任险”)。
上述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经不时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本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由于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该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的申请,批准及确认和追认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以及提交相关使用者资料,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经不时修订);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士处理本次电子呈交系统登记申请的一切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所需文件(包括网站确认函)、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账户授权使用人、签署及递交相关申请文件等)、确定及提交相关信息和各账户使用者资料、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和签署ESS条款及细则(经不时修订)的接纳函件。
董事会特此批准杨逊作为董事会第一授权人士、冯倩作为董事会第二授权人士,负责接收登录密码以及处理后续相关授权及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6年8月5日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8;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议案8、议案1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6、议案12,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担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 、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香港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毕马威香港根据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面与毕马威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香港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聘请毕马威香港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毕马威香港具备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需求,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担任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担任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该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5日
至2026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和子议案《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因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全部董事回避,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6、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06和议案12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8月4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njimicro.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证券部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20693201
传真:021-50801110
邮箱:IR@anjimicro.com
联系人:杨逊、冯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9证券简称:安集科技公告编号:2026-05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
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上市后生效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基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H股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以及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
■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H股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除《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即生效外,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下转1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