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714,483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4)。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向公司控股股东之上层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合国资办〔2024〕62号),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及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4年5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崔也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七)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内容已经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
■
注:1、上表中列示其全部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来源于回购股份的归属数量,另有2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52.5213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宗铭先生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
2、以上获授限制性股票数据剔除离职、担任监事的激励对象,可归属数据已剔除离职、担任监事及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871.448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222人,本次参与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变动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4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2395号),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21名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51,851,173.85元,本次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的形式缴纳出资款。
因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从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属于无限售流通股内部发生的变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8,714,483股。
2026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票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5,21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5,21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4)。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向公司控股股东之上层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合国资办〔2024〕62号),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及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4年5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崔也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七)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内容已经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
■
注:1.上表中列示其全部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来源于定向发行股份的归属数量,另有22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871.4483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宗铭先生的归属股份来源包含回购股份及定向发行;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52.521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222人,本次参与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1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25,213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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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本次变动前”为公司截至2026年7月10日的股本情况。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变动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89,046,516股增加至1,189,571,729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变动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4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2395号),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3,125,017.35元,本次股票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的形式缴纳出资款。
2026年7月13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090,698.6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189,571,729股为计算基数,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5,213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3.7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3.70元/股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9696万股,其中52.5213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871.448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完成后,“颀中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3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5.95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归属共923.9696万股,其中52.5213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871.448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9,046,516股增加至1,189,571,72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颀中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颀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3.70元/股,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0.0442%,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5.95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因此P1=(13.70+5.95×0.0442%)/(1+0.0442%)≈13.70元/股
综上,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中定向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小,经计算,“颀中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做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3.70元/股。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