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至-17,000万元,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00万元至-17,500万元。

●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至-1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持续亏损。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00万元至-17,500万元。

3.本次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6,413.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77.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524.7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6 年上半年,产业园区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受行业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亏损,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办公、商业类载体市场需求偏弱,销售及租赁去化周期延长,价格持续下行,整体去化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本期实现销售结转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结构不同,项目毛利存在差异;

三是部分园区项目陆续投入运营,增加运营成本。

为改善经营现状,下一阶段公司将全面加大园区招商力度,综合加快存量资产去化;另一方面深耕科技产业服务等业务,持续提质增效,落地精细化经营管理体系,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郭贵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提名郭贵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三届董事会保持一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于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3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0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0日

至2026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的“临2026-033、临2026-034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陈兆震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郭贵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此项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郭贵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三届董事会保持一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项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贵生先生,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智园空间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出专职外部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郭贵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