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5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亿元左右;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6亿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亿元左右,将出现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减亏。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6亿元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6.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7亿元。
(二)每股收益:-0.45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钢铁行业整体面临“供需双弱”的局面,市场启动缓慢,市场需求低于预期,影响企业销售业绩,叠加钢材价格低位运行,购销价差同比下降,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利润不及预期,公司出现经营亏损。
当前市场形势严峻,公司持续深化“算账经营”理念,全面对标找差,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统筹推进各项提质增效工作。实时研判市场行情,强化成本控制,提升生产组织与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构建多元化销售渠道。深挖降本增效潜力,重点开拓中亚、西藏等新兴市场,完善出口与区域市场布局,同步推进闲置存量资产盘活。长期聚焦高毛利产品培育,加快产品结构升级与绿色智能转型,打造高毛利产品集群,构建长效可持续经营模式。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 报备文件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5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53亿元,其中增加向关联人采购与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原料总金额不超过3.57亿元;增加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不超过0.15亿元;增加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72亿元;增加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0.09亿元;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梁峰先生4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优化调整重大事项决策体系的议案》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拟对重大事项决策体系进行优化调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重大事项决策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同步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确保总经理依法高效行使职权,保障公司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结合董事调整情况,拟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调整为:何宇城先生、张志刚先生、梁峰先生、高祥明先生、邱四平先生。其中,何宇城先生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邱四平先生、孟祥云女士、黄成先生。其中,邱四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31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5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改选张志刚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梁峰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公司工会通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黄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补选梁峰先生、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补选黄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何宇城先生、张志刚先生、梁峰先生、高祥明先生、邱四平先生。其中,何宇城先生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邱四平先生、孟祥云女士、黄成先生。其中,邱四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5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安排。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相关关联方股权处置变动、新增关联主体合作安排及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拓展需求,原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难以覆盖本年度实际经营业务所需。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53亿元,其中增加向关联人采购与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原料总金额不超过3.57亿元;增加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不超过0.15亿元;增加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72亿元;增加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0.09亿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亿元
■
注:以上关联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武集团”)
注册资本:528.97亿元。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二)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八钢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经营范围: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柯善良。
主要股东:宝武集团持股58.69%
(三)八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1.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8亿元。经营范围:边境小额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装卸服务;北奔重卡、天山厂汽车系列品牌汽车销售;仓储服务。主要客户系钢铁行业。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旅游集散中心11层KJ-91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朱君。
主要股东:八钢公司持股82.77%
2.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工业氧、工业氮、纯氩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建材的销售,场地和房屋租赁,矿用支护设备生产、加工、销售。注册地: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金泉综合制造加工区新兴产业区西区。法定代表人:王凯。
主要股东: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股100%
3.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90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供电业务;餐饮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水泥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城乡市容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注册地: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法定代表人:张亮。
主要股东: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股77.13%、八钢公司持股20%
4.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74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煤炭洗选;专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过磅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艾维尔沟片区七一平硐社区平硐北街23号。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主要股东:八钢公司持股100%
(四)宝武集团之联营企业
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流芳路59号。法定代表人:刘更生。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为新增关联交易,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遵循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6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妙旭嫣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妙旭嫣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公司工会通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黄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简历:
黄成,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石河子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在职获得东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冶金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能源中心制氧分厂副厂长,八钢公司团委副书记、青工部副部长,八钢公司团委书记、青工部部长,能源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校常务副校长,企划部部长兼改革办主任、海外办主任、精益办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轧钢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黄成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黄成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26-06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
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详情参见2026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30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