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得科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坚群、刘英与衢州启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启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坚群和刘英拟向衢州启信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合计12,424,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14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坚群、刘英变更为王坚群,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王坚群。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2026年6月15日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以及在2026年6月16日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坚群、刘英)和《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衢州启信)。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各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合规性确认申请,后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审核后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相关事宜正在继续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坚群、刘英变更为王坚群,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王坚群。
2、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