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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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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50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

至2026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2、电话:(021)-58964210

3、电子邮箱:hiuv@hiuv.com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民先生、于航(YU HANG)先生、王怀举先生、章继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梦云女士、陈伟权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梦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以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民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高分子材料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总裁。

截至目前,李民先生直接持股及通过 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1,317,6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1.8483%。与公司股东李晓昱女士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于航(YU HANG)先生,1976年8月出生,法国国籍(中国永久居留),1995年保送进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1998年至2000年赴法国国立洛林理工大学获信息科学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曾任米其林集团总部产品开发经理、区域销售经理及全球环保赛事技术经理,米其林大中华区政府关系及标准法规总监、原配轮胎业务全球客户总监、大中华区副总裁,浦林成山副总经理、副总裁,玲珑轮胎副总裁。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于航(YU HA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王怀举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工业大学会计专业学士。2010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怀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章继生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开放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生产基地生产部部长、副厂长、厂长、人事行政总监、华东二厂厂长、生产运营总监,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生产运营总监。

截至目前,章继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梦云女士,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及财经学院院长;2023年2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特聘教授,2025年8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截至目前,吴梦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陈伟权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特区居民,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基金业务税务主管合伙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房地产税务主管合伙人。2021年4月退休,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伟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张勇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学士、硕士、博士。1992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目前,张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