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A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持有本基金C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

5、上述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均为确认份额,已扣除认购费(如有),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2)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所跟踪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沪深300质量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