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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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茂城公司”)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持股33%的参股公司。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上述其他两方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安排,首茂城公司采用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管控体系、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相关信息系统及“金茂”系列产品和服务。为支持首茂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首茂城公司三方股东(或股东之关联人)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按持股比例向首茂城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华侨城对首茂城公司尚未收回剩余本金106,094.90万元,该部分本金已于2026年7月11日到期,在到期日前不计息,到期日后按年化6%计算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田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NEFB1R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谐路1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B-03栋4层1号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首茂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6,828.72万元、负债总额351,257.25万元、所有者权益5,571.46万元、营业收入61,241.61万元、净利润-23,266.40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针对首茂城公司到期未还款事项,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与首茂城公司做好还款事项沟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首茂城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资助对象财务数据、经营情况。本次逾期未收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4%,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