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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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苏宁易购集团应收余额最大(约6.34亿元),主要系消费类产品电商渠道合作形成的历史应收款项。长虹佳华已就其欠款发起诉讼,并取得一审、二审胜诉,案件尚在执行阶段。长虹佳华针对苏宁易购集应收账款聘请香港评估机构WeValue Advisory Limited,以2025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其抵押房产价值6.53亿,大于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6.06亿,已计提减值比例为4.33%。目前长虹佳华与苏宁易购集团仍保持业务合作,但在信用政策上已调整为现款结算模式,控制风险敞口。应收账款客户集团二合计应收余额约4.95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42%。应收账款客户三应收余额约1.81亿元,主要系企业级服务器产品项目合作形成,账期90天(账龄均处在0-30天,未超出信用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20%,截止2026年6月30日,该应收款项已全额回款。应收账款客户四应收余额约1.19亿元,系智算产品合作形成,按项目分段结算。应收账款客户五应收余额约1.14亿元,双方主要进行算力服务项目合作,涵盖算力集群建设、系统维护及运营管理一体化交付。
从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来看,长虹佳华对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减值评估,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客户(如应收账款客户集团二)计提比例较低,对于资信状况存在不确定性的客户(如应收账款客户一)计提比例较高,体现了审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长虹佳华ICT综合服务业务预付账款主要来源于企业增值类产品业务中向华为等供应商支付的现款采购预付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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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五大预付账款供应商中,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一合计预付余额约3.12亿元,是长虹佳华最大的预付账款对象。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一作为全球领先的ICT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在通信网络、云服务、智能计算等领域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市场份额,长虹佳华与其在网络产品、存储产品等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由于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一采用现款结算模式,长虹佳华通过电汇和国内信用证方式支付采购款项,形成预付账款余额。
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二预付余额合计约1.80亿元,作为国有控股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龙头企业,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二供应链稳定性较强,长虹佳华与其自2015年起开展合作,主要在PC服务器等领域。预付账款供应商集团三预付余额合计约1.20亿元,作为全球智能设备领导厂商,长虹佳华与其自2004年起合作,在PC、平板、服务器等领域有广泛合作基础。长虹佳华与爱数集团的结算方式主要是下达采购订单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120天),受厂商排产周期等因素影响,银承开具与货物入库验收存在一定时间周期,产生预付账款余额。烽火集团预付余额合计约0.4亿元,作为光通信领域三巨头之一,长虹佳华与其在网络通信产品领域深入合作。
2026年5月,排查发现供应商爱数集团经营异常后,长虹佳华迅速统筹业务、管理团队赴场实地尽调,全面核查其资金、履约经营现状。了解到爱数集团应对运营挑战缩减人员规模,优先保留其核心研发及客户服务团队,继续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支持。爱数集团为保障业务连续性,其核心研发、运维团队整体转入其旗下新设企业上海云畴,由上海云畴承接原有相关业务交付工作。现阶段长虹佳华合作业务可由上海云畴接续履约,具备持续稳定服务的基础条件,业务衔接和项目交付总体可控。同时,长虹佳华针对爱数集团预付款做了如下的后续安排: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对爱数集团预付款项降至1,308万元。长虹佳华将持续推动爱数集团预付款相关项目履约,依托长虹佳华中标项目稳步推进履约核销,确保预付款全额核销结清。
(2)长虹佳华停止对爱数集团新增预付款支付,实行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其经营走势与履约交付状态,积极应对潜在风险。
3.长虹佳华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分析
(1)准则口径差异导致的现金流“表象性”为负
长虹佳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年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编制并披露,在HKFRS下,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不在经营活动现金流中列报而在筹资活动现金流中列报,并非长虹佳华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恶化的反映。剔除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影响2023-2025年经营现金流分别约为1.81亿元、1.73亿元和3.12亿元,均为正值且呈现稳中有增态势。
(2)ICT分销业务模式固有的结构性资金占用
ICT综合服务业务链接上游ICT品牌厂商和下游渠道经销商,属于典型的“薄毛利、快周转、资金密集型”分销流通业务。该业务模式的营运资金周转具有以下结构性特征:
1)长虹佳华上游供应商采购账期区间为0-120天。其中,消费类产品供应商通常给予5-45天的采购账期;企业增值类产品供应商多采用现款结算模式,长虹佳华需在下单时预付货款,导致长虹佳华上游供应商整体付款周期较短。
2)长虹佳华下游经销商综合授信账期区间为0-180天。其中,大型电商平台客户(如京东集团)通常给予45-90天账期;行业集成商和企业客户按项目分段结算,账期可达60-180天,导致长虹佳华下游端整体收款周期较长。
3)长虹佳华存货周转天数稳定维持在53天左右,在上下游账期之间形成资金占用间隔。
受上述“上游短付、下游长收”的账期错配以及存货备货周转影响,长虹佳华在日常经营中天然形成营运资金占用。
(3)长虹佳华营运资金管理措施及风险应对
长虹佳华营运资金主要依托自有经营积累及银行授信贷款予以保障,同时持续推进营运资金精细化管控,多措并举压降资金占用规模。
1)针对下游客户推出现金折扣政策:对提前付款的经销商给予一定比例的现金折扣,激励渠道加快回款,缩短实际收款周期。
2)向上游供应商优先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在供应商接受的范围内,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替代电汇支付,利用票据期限拉长实际付款周期,缓解资金流出压力。
3)依托ERP系统动态研判市场需求:通过数智化平台精准预测市场需求变化,精细化统筹备货规模,避免过度备货导致存货积压和资金沉淀,持续优化库存结构、提升存货周转效率。
4)拓展供应链金融工具:通过国内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供应链金融工具,优化应收账款回收和预付账款支付的资金安排,降低营运资金占用成本。
5)强化客户信用管理:根据客户资信变化及时调整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对于资信状况恶化的客户及时收紧账期或转为现款结算,控制坏账风险和资金占用风险。
现阶段长虹佳华营运资金储备充裕,财务杠杆可控,经营性现金流平稳运行且呈改善趋势。长虹佳华将持续优化营运资金管理,在支持业务增长的同时保持财务稳健。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根据对组成部分长虹佳华的会计师信永中和沟通了解、询问以及检查其主要底稿,其对长虹佳华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客户收入确认等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2.获取公司按产品类别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明细数据,与总账及报表数据勾稽核对,验证数据完整性与分类准确性;
3.获取销售流水台账,抽取销售订单检查收入确认是否与出库单、确认单等一致,并抽取采购订单、发票及入库单验证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4.比较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分析差异及趋势;
5.了解主要信用政策及账期安排,评估是否与行业惯例相符;
6.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四条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框架,获取代表性合同,核查货权转移条款、验收条款及退换货安排,结合仓储记录(入库单、出库单)验证货物实际流转路径,对各类业务收入确认逐项分析评估;
7.了解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内控测试,评价其设计、运行有效性;
8.获取公司库存明细表、库龄划分明细表,选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出入库单、付款凭证等,核查存货真实性;
9.获取公司的存货盘点制度,了解公司的存货盘点执行情况,执行对库存商品的监盘程序等,核实存货的数量及是否存在毁损情况,结合相关情况复核库龄划分的准确性、存货存放情况等;
10.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表,了解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结合存货库龄明细表及存货备货情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11.抽样选取客户和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通过共享中心执行以保证对函证过程的控制;
12.对公司的信息系统执行IT审计;
13.将账面营运资金变动数据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勾稽核对。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四川长虹的年审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长虹佳华ICT综合服务业务,实施了以下集团层面的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组成部分及其环境
(1)与信永中和沟通,了解长虹佳华的业务性质、经营模式及行业环境,评估其因行业特性或经营特征而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2)评估ICT综合服务业务对集团整体财务报表的重要性程度。
2.参与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
(1)评估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了解信永中和的资质、行业经验,确认其具备担任组成部分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并遵守了职业道德相关要求;
(2)沟通与指令:
1)年报审计阶段:集团项目组向信永中和发出沟通函,明确通报了以下关键事项:①信永中和需执行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性质,以及集团项目组对其工作的利用;②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③为组成部分长虹佳华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及错报临界值;④集团项目组识别出的、与组成部分长虹佳华相关的、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⑤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清单;⑥对内部控制审计和实质性程序的具体要求。信永中和已书面回复确认理解并接受上述要求;
2)问询回复阶段:向信永中和发出集团沟通函,明确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时间安排等,确保其工作覆盖需由集团层面回应的问题。
(3)复核工作底稿:针对涉及的高风险领域(如收入确认、存货减值、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等),重点复核信永中和的相关审计工作底稿,评估其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3.执行集团层面的补充审计程序
(1)分析性复核:从集团层面,对ICT业务的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认其变动的合理性;
(2)内部交易核对:检查长虹佳华与集团内其他实体之间的交易,确保内部往来及交易在合并层面已正确抵销;
(3)高风险领域复核:对于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和存货跌价等高风险领域,集团项目组与信永中和讨论了细节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样本选取方法),并复核了相关审计证据:1)收入确认:获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合同,了解关键合同条款,复核信永中和判断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工作底稿;2)获取诉讼判决、抵押物评估报告相关支撑资料,复核应收苏宁账款减值计提的充分性;3)获取长虹佳华的监盘底稿和存货跌价计提底稿,核实存货的存在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4)独立评价长虹佳华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4.评价对集团审计意见的影响
(1)评估长虹佳华财务信息与集团整体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确保合并过程的准确性;
(2)综合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及集团项目组实施的补充程序,判断是否存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以及对集团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以及我们对组成部分会计师信永中和工作的沟通与复核结果,我们认为,四川长虹就上述ICT综合服务业务相关问题所作的回复,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该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与我们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及了解的情况一致。ICT综合服务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回复中的相关分析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276.81亿元,短期借款122.03亿元,长期借款47.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17%,全年利息费用4.57亿元、利息收入3.78亿元。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存款129.78亿元,其中98.75亿元列示在货币资金,31.03亿元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借款余额31.38亿元,远低于存款余额。
请公司补充披露:(1)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形式、使用受限情况及实际可动用金额;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说明在负有大额有息负债、承担较高融资成本的情况下,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贷款余额,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所存放资金是否由公司自主支配,是否存在限制性用途;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有无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存取受限情形。(3)在财务公司存款与贷款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对比在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规模、日均余额、期限、利率等,说明与财务公司存贷款交易的公允性。
请全体独立董事就前述问题(1)(2)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形式、使用受限情况及实际可动用金额;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说明在负有大额有息负债、承担较高融资成本的情况下,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1.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形式、使用受限情况及实际可动用金额
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存放形式、受限情况和可动用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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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约为2,768,074.00万元,受限资金合计约592,925.18万元,可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余额为约2,175,148.82万元,可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占期末货币资金比例78.58%。
2.在负有大额有息负债、承担较高融资成本的情况下,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非独立上市子公司资金管理模式: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实现一体化统筹,需求主要来源于日常用款、刚性兑付、项目周转等。
公司的资金计划体系:月度资金使用,结合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上报的用款需求,报送月度资金计划;针对大额资金支出,单独报送日大额资金计划;同时,每月滚动更新未来半年资金收支计划,结合历史用款节奏、经营规律及业务发展规划,匹配筹融资业务。
独立上市子公司资金管理模式: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下属上市公司独立运作、独立管理,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金业务开展。
基于前述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公司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存款与贷款主体错配
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共176家,其中包含2家国内主板上市公司(长虹美菱、长虹华意)、1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长虹佳华),1家北交所上市公司(中科美菱),1家新三板上市公司(长虹民生)。各家公司货币资金存量与授信融资使用通常存在期间错配。为了良性循环,公司一般会根据经营规模保持合理的存款及贷款规模,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因合并项下存款和贷款的主体也存在错配,进一步放大了合并层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边存贷差额超过5亿元的公司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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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为二级合并披露口径
[注2] 有息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借款,不包含计提利息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资
[注3] 长虹美菱、长虹华意、长虹佳华均包含其各自下属子公司
由上表可知,单边存贷差额超过5亿元的公司有9家,其中存款较多而贷款较少的公司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和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存款较少而贷款较多的主要为四川长虹、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零八一集团和四川长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主体的存款情况和融资需求不同,从而导致合并层面存款和贷款规模增大。
(2)货币资金存量与取得的金融机构贷款期限错配,在贷款未到期前四川长虹各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一般不会立即用于清偿债务,从而在时点上放大了存款和贷款规模。
(3)保证金等受限资金,无法用于清偿债务,进一步放大存贷款规模。
(4)公司持有货币资金量以及维持带息负债规模是各子公司综合考虑各自业务规模及运营水平,结合各子公司面临的金融环境与可选择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等多种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合理资金规划,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
综上,公司在持有较高货币资金的同时负有大额有息负债,主要系合并报表层面的结构性差异所致,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不存在异常。
(二)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贷款余额,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所存放资金是否由公司自主支配,是否存在限制性用途;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有无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存取受限情形。
1.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约定及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余额
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贷款业务严格限制在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框架内,所有交易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开展。同时财务公司严格遵守《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在贷款方面,财务公司给公司的授信额度是不高于《金融服务协议》的最高贷款限额,财务公司通过核心系统进行控制授信额度的占用,确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额度。在存款方面,财务公司对公司的存款余额进行动态监测,并对大额来款计划会提前与公司进行沟通与跟踪,对于接近存款最高限额的主体,财务公司会明确剩余可接收的存款额度,确保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述: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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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公司各主体在财务公司的实际存贷款日最高值均控制在《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风控阈值内,未发生超限情形,符合协议约定。
2.公司在财务公司所存放资金自主支配情况和受限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均为独立结算账户,资金存放完全由公司自主支配,不存在被强制归集或限制使用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与商业银行无异。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随时办理资金划转、对外支付等操作。所有资金调度的决策权、执行权及账户控制权均归属于公司,财务公司仅作为结算服务平台履行划转指令,不对资金用途设置额外限制。
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及潜在的货币资金存取受限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联合账户、共管账户或任何形式的强制归集安排。各法人主体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均为独立账户,账户内的资金权属清晰,仅归属于开户单位本身,不存在与其他关联方混同或共享的情形。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中,仅因开展票据承兑、保函等正常融资业务产生保证金存款,且需遵守相应的业务规则,在票据或保函存续期内暂时受限。该部分受限资金的性质、金额及受限原因均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完整披露。
除上述保证金外,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及协定存款不存在其他潜在的存取受限情形。财务公司作为持牌非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运营,其运营合规稳健,未对公司资金设置任何超出正常银行业务范畴的限制性条款。
(三)在财务公司存款与贷款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对比在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规模、日均余额、期限、利率等,说明与财务公司存贷款交易的公允性。
1.在财务公司存款与贷款规模差异较大的原因
(1)存款与贷款主体错配
四川长虹下属各家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通常存在期间错配,为了良性循环,公司一般会根据经营规模保持合理的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贷款规模,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财务公司单边存贷差额的不同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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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有息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注2] 财务公司存款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
由上表可知,不同二级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差不同,主要系美菱系、华意系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较大但是无贷款余额以及和其他二级公司因资金需求较少,导致其他二级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较大但是贷款余额较小。综上,不同主体的存款情况和融资需求不同,从而导致合并层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和贷款规模增大。
(2)在财务公司存款与从财务公司取得借款的期限错配,在贷款未到期前四川长虹各子公司的存放财务公司存款一般不会立即用于清偿债务,从而在时点上放大了存款和贷款规模。
综上,公司在财务公司持有存款的同时负有大额有息负债,主要系合并报表层面的结构性差异所致,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不存在异常。
2.商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规模、日均余额、期限、利率对比及公允性说明
(1)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存款的规模、月均余额、期限、利率对比如下表所述: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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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25年,四川长虹年末存款规模合计约2,768,074.00万元,其中存放于财务公司约987,471.77万元,占比35.67%,存放于外部金融机构约1,780,602.23万元,占比64.33%。从资金收益率来看财务公司存款收益率较外部银行高约13bp,且相较于外部银行,财务公司免收公司相关结算手续费用,出于资金收益率及结算便利性考虑,公司常态化在财务公司保持适当存款规模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货币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公允性: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指导价,与下属子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保证金对标人行指导价,定期存款定价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行业标准)实行定期浮动报价,同时结合子公司金额及期限由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2)财务公司与外部主要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规模、期限、利率对比如下表所述: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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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借款合计金额约195.83亿元,其中在外部金融机构借款约164.45亿元,占比83.98%,在财务公司借款约31.38亿元,占比16.02%。融资成本方面财务公司较外部银行低16BP。用信条件方面,财务公司对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均为信用,外部银行为信用结合担保,财务公司整体优于外部银行。因此四川长虹基于融资成本、便利性及相较外部银行更为宽松的用信条件考虑,在财务公司保持一定的融资规模。
四川长虹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与交易公允性诉求。存款端,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收益率整体高于外部商业银行,可有效提升公司资金的回报水平,增厚财务收益。贷款端,整体融资价格及用信条件低于外部银行,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但受限于财务公司自身资本规模及监管指标(如存贷比指标等)约束,其信贷供给无法完全覆盖公司全部融资需求,因此基于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及分散融资来源考虑,缺口仍需依赖外部银行补充。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处置预案,确保资金安全,并持续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相关评估情况定期进行披露,有效防范和控制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风险。
(四)关于财务公司经营及流动性情况
1.经营及指标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约207.52亿元,较年初增加约17.81亿元;负债总计约170.14亿元,较年初增加约17.64亿元,其中吸收存款约146.25亿元,较年初增加约17.55亿元;所有者权益约37.38亿元,较年初增加约0.17亿元。流动性比例为64.59%,较上年末减少44.98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为65.02%,较年初减少8.78个百分点;不良资产余额和占比均为0;资本充足率为26.68%,较年初增加1.98个百分点;担保比为60.24%,较年初减少2.12个百分点。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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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约207.52亿元,90日内到期资产合计约93.04亿元,占比44.83%。90日内到期资产主要为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款项以及投资业务,金额分别约为23.18亿元、63.64亿元、6.02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主要为各类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从资产配置结构来看变现能力极强。投资业务主要为国债、货币基金,其中货币基金交易对手为南方基金公司、建信基金公司、易方达基金公司,产品安全性较高且有外部监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实现资金价值最大化,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公允性,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意见】
题述情况一直是我们的重点关注事项之一,在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8月22日、2025年3月25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年度见面会、独立董事现场办公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我们已向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询问过相关问题。
本次收到《问询函》后,经我们提议,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财务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汇报。核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核实了公司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财务公司资金真实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存取与使用情况等,同时对财务公司存放于外部银行的存款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核验。
根据我们之前了解的情况及本次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持有较高货币资金的同时负有大额有息负债具备客观商业合理性,与公司经营实际符合;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业务符合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可自主支配,不存在使用受限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公司的账户均独立管控,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贷及资金受限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筹投资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在财务公司账户对账单,与公司账面记录核对,与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核对;
(3)对财务公司账户和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检查在财务公司账户以及银行账户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向管理层了解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商业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4)根据公司融资明细表,抽取大额借款合同及附属合同进行检查,核实融资明细表登记利率、本金、期限等信息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5)获取公司理财产品台账,抽样检查理财产品协议及付款单据,检查理财产品本金、利率、期限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
(6)获取各法人主体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检查存贷款余额、利率、期限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是否超出授信额度或风控阈值。
经核查,我们认为:
四川长虹存放财务公司日均存贷款余额符合《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具备商业合理性;除因票据承兑、保函等正常业务产生的保证金存款外,公司在财务公司所存放资金均由公司自主支配,不存在受限及潜在受限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无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存取受限情形。
四、关于参与基金投资。
根据临时公告,2026年5月25日公司参与投资的申万长虹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年报显示,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包括申万长虹基金、长虹川富基金、虹云基金、申万长虹母基金、虹云基金二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六只基金。其中申万长虹基金已处于退出期,长虹川富基金、虹云基金、虹云基金二期已处于清算阶段。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参与投资的六只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基金名称、成立时间、存续期限、基金规模、公司认缴及实缴金额、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公司持有份额及占比、会计核算方法、报告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截至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2)各基金的底层资产情况及具体资金流向,说明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说明申万长虹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的具体原因,结合基金投资进度、已投项目的经营情况及退出安排,说明基金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或减值风险。(4)说明各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公允价值确定依据,补充披露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底层资产经营情况说明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参与投资的六只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基金名称、成立时间、存续期限、基金规模、公司认缴及实缴金额、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公司持有份额及占比、会计核算方法、报告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截至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
1.公司参与投资的六只基金的基本情况和会计核算方法
(1)申万长虹基金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5月;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13年(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延长期);基金规模:基金规模3.1亿元;公司认缴及实缴金额均为1.50亿元,均由四川长虹出资;投资领域:家电产业、军工产业、智能制造、信息电子、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新能源、大数据等产业;基金管理人: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份额及占比:48.39%,均由四川长虹持股。
2)会计核算方法
四川长虹对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39%,在申万长虹基金投委会5席中占据2席,能够对申万长虹基金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及第九条,将对申万长虹基金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长虹川富基金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川长虹川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6年1月;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7年(5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基金规模:基金规模2.4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金投资领域: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区域性优势领域;基金管理人:四川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计核算方法
四川长虹及子公司四川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占长虹川富基金股权比例合计62.50%,投委会占4席,另外2名LP四川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投委会委派观察员,对投资事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并有一票否决权。涉及关联交易项目时,基金合伙协议设置了约束机制,由全体合伙人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四川长虹合并口径认定对长虹川富基金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及第九条,将对长虹川富基金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虹云基金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5年10月;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10年(6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延期2年);基金规模:基金规模2.5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金投资领域:围绕智能终端价值提升的基础软硬件、新型智能终端、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基金管理人: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计核算方法
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占虹云基金股权比例合计47.00%,投委会5人中四川长虹占2席。四川长虹合并口径认定对虹云基金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及第九条,将对虹云基金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申万长虹母基金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2年8月;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10年(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基金规模:基金规模15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金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新能源、半导体、信创、智慧家庭及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基金管理人: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会计核算方法
四川长虹及下属子公司占申万长虹母基金股权比例合计51.34%,投委会7人中占4席,决议事项必须取得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四川长虹合并口径认定对申万长虹母基金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及第九条,将对申万长虹母基金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5)虹云基金二期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6月完成清算注销,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6月12日在公司临2025-048号公告对外披露。
2)会计核算方法
2025年6月虹云基金二期注销前四川长虹及子公司长虹美菱股权占比达到64%,投委会5人中占2席,四川长虹合并口径认定对虹云基金二期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及第九条,对虹云基金二期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关于基金存续期未满提前清算的说明
鉴于虹云基金二期在2024年12月15日约定期限内未能成功引入新合伙人,触发提前清算条件。为保障合伙人权益,基金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会议以全票通过同意终止合伙企业运作并启动解散程序。
(6)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1)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4年12月;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10年(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基金规模:基金规模32.3232亿元;公司认缴金额3,000.00万元,实缴金额1,500万元,均由四川长虹出资;投资领域:围绕四川省“6+4+3”产业,并结合四川省内主要出资人产业发展需求,投资布局人工智能、新能源(氢能)、先进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未来交通(低空经济)等领域,并优先考虑在四川省内市州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份额及占比:0.928%,均由四川长虹持股。
2)会计核算方法
四川长虹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股权比例合计0.928%,投委会由9名委员组成,公司未委派委员,对其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公司参与投资的六只基金报告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截至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各基金的底层资产情况及具体资金流向,说明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持有的6只基金底层资产明细和具体资金流向明细如下:
1.申万长虹基金
(1)底层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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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申万长虹基金主要资产为华丰科技股票(投资金额5,000万元,账面价值较高主要为其上市后市值增加所致),占比高达75.44%,其余部分为申宏聚信(河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和合伙企业,单项占比均未超过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底层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约94,199.95万元,高度集中于华丰科技。
(2)具体资金流向
申万长虹基金实缴资金3.10亿元,累计对外投资约3.93亿元,其中1.11亿元为循环投资金额。经合伙人同意后收益未进行分配,再次进行了投资。申万长虹基金累计向合伙人分配资金约2.36亿元。资金最终流向为华丰科技等8家实体企业的股权认购。
公司未发现申万长虹基金的资金绕过投资决策/托管机制流向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及其他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参与申万长虹基金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认缴出资按基金相关机制实缴,资金由托管行监管,投向标的资产,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长虹川富基金
(1)底层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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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长虹川富基金主要资产为成都云智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绵阳慧视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底层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约1,872.26万元,均为未上市股权。
(2)具体资金流向
长虹川富基金实缴金额1.0696亿元,累计对外投资0.45亿元,累计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资金0.6亿元。鉴于该基金已进入清算阶段,资金流向主要为存量项目持股及未投款项分配,未发现异常资金流出。
公司未发现长虹川富基金的资金绕过投资决策/托管机制流向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及其他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参与长虹川富基金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认缴出资按基金相关机制实缴,资金由托管行监管,投向标的资产,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虹云基金
(1)底层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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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虹云基金主要资产为对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英诺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智汇安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合计占比73.1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底层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约13,163.13万元,投资相对分散。
(2)具体资金流向
虹云基金实缴资金2.5亿元,累计对外投资2.23亿元,累计向合伙人分配资金2.5亿元,基金已实现本金全退。
公司未发现虹云基金的资金绕过投资决策/托管机制流向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及其他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参与虹云基金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认缴出资按基金相关机制实缴,资金由托管行监管,投向标的资产,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申万长虹母基金
(1)底层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如上表所述,申万长虹母基金主要资产为对成都申虹交子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申虹智慧家庭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市深高投联交长虹经开信创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四川航电微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合计比例98.0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底层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约24,201.39万元,主要通过子基金间接投资。
(2)具体资金流向
申万长虹母基金实缴资金5.2亿元,累计对外投资3.79亿元,累计向合伙人分配资金1.16亿元。资金流向为对子基金的出资(最终投向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等底层项目)及直投项目。
公司未发现申万长虹母基金的资金绕过投资决策/托管机制流向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及其他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参与申万长虹母基金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认缴出资按基金相关机制实缴,资金由托管行监管,投向标的资产,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虹云基金二期
(1)底层资产情况
该基金在完成基协备案前已清算,无项目投资。
(2)具体资金流向
该基金在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前即已清算,公司出资款已全额退回。无底层资产沉淀,无资金流向风险。
6.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1)底层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如上表所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主要资产为对深圳华控前沿科技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底层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约19,800.00万元,投资7个项目,分布均匀。
(2)具体资金流向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2025年初备案完成,实缴资金16.16亿元,累计对外投资1.9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资金均存放于基金自有托管账户,尚未进行分配,不存在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公司未发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资金绕过投决/托管机制流向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及其他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参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认缴出资按基金相关机制实缴,资金由托管行监管,投向标的资产,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说明申万长虹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的具体原因,结合基金投资进度、已投项目的经营情况及退出安排,说明基金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或减值风险。
1.申万长虹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的具体原因
申万长虹基金执行金融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规范,对外投资项目统一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类资产实施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并纳入当期营业收入相关损益核算口径。2025年,申万长虹基金营收总额约5.18亿元,净利润约5.16亿元,基本面良好。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申万长虹基金在投项目进度、经营情况及后续退出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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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述,申万长虹基金原定存续期即将届满,鉴于基金底层资产中多数项目尚未完成最终退出,且部分项目正处于IPO关键期或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窗口期。为确保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合伙人利益最大化,避免因清算导致折价处置或丧失最佳退出时机,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一致同意将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至2029年)。
本次延期未增加公司认缴规模,且延长期间基金管理费从2%降低为1%,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基金回收风险或减值风险情况
(1)回收风险
申万长虹基金整体回收风险呈现态势如下:
1)已上市项目(华丰科技、科伦宁北、佑驾创新):主要面临二级市场波动风险。尤其是华丰科技,作为基金核心资产(占比75.44%),其股价波动(如前文所述,2026年6月30日收盘价187.51元,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基金的最终回收金额。若未来AI服务器、军工电子板块估值回调,可能导致实际回收金额低于预期。
2)拟IPO/并购项目(锐成芯微、华鲲振宇、申宏聚信、爱联科技):主要面临政策与市场环境风险。如若A股IPO节奏放缓或并购重组审核趋严,将导致退出时间延长,可能影响内部收益率。
3)风险项目(申宏汇创对优保爱驾项目的投资):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由于已触发回购且需通过诉讼解决,若被诉方偿债能力不足,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投资成本。
(2)减值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申万长虹基金采用权益法核算。基金申万长虹基金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增值,尤其受华丰科技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直接带动申万长虹基金净资产期末大幅上升。该基金底层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说明各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公允价值确定依据,补充披露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底层资产经营情况说明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1.估值方法及公允价值确定依据
公司参与投资的六只基金,根据底层资产类型及活跃市场报价情况,分别采用以下估值方法:
(1)申万长虹基金
申万长虹基金底层资产混合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采用分项估值:
1)已上市但处于限售期(华丰科技):采用限售股流动性折价模型。鉴于基金持有的华丰科技为首发限售股,在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基础上,乘以流动性折扣率确定公允价值。该折扣率参考亚式期权(AAP)模型测算,充分考虑了剩余限售期、股价波动率及无风险利率等因素,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2)已上市且可流通(科伦宁北、佑驾股份):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乘持股数,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一层级输入值。
3)未上市且存在可比上市公司(爱联科技、华鲲振宇):采用市场PE/PB可比法。参考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估值乘数,结合标的公司净利润、营收规模及成长性进行修正,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4)私募股权子基金(申宏聚信、申宏汇创):采用净资产份额法。以合伙企业2025年末经管理人复核的净资产为基数,乘以公司实缴持有份额比例确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2)长虹川富基金
长虹川富基金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1)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开报价:采用净资产份额法,该方法基于项目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报表,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乘以本公司持有的份额比例确定公允价值。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2)可收回金额法:对于有明确回购协议的存量项目,依据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计算公式确定可收回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3)第三方估值报告:引用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作为公允价值的直接依据,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3)虹云基金
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5年度在管投资项目进行全面估值并出具正式估值报告,公司直接引用该等估值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4)申万长虹母基金
1)采用最近融资价格:公允价值=最近融资投后估值*持有股权比例,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2)私募股权子基金:采用净资产份额法:公允价值等于合伙企业2025年末经管理人复核净资产×公司实缴持有份额比例,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5)虹云基金二期
已清算退出。
(6)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采用最近融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定义的第三层级输入值。
2.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针对上述不同估值方法主要参数选取依据和合理性如下:
■
基于上表描述,各基金估值方法适当,关键参数均源于公开市场数据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选取依据充分、客观,不存在人为操纵空间。各项基金的账面价值与底层资产经营情况相符,确定合理。
3.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1)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公司各基金账面价值均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估值过程已充分考虑底层资产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退出预期,具备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
(2)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不同核算方法的基金执行了针对性的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1)权益法核算的申万长虹基金、长虹川富基金、虹云基金、申万长虹母基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丰科技股价处于相对高位,申万长虹基金底层资产公允价值显著高于账面成本,未发现减值迹象;长虹川富基金、虹云基金和申万长虹母基金均已按清算价值、第三方估值报告或净资产法确定了账面价值,其账面净资产已公允反映底层标的在退出阶段或持有期的实际价值,未发现减值迹象。
综上,上述权益法核算的基金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基金采用最近一轮外部融资价格(最近融资法)确定公允价值,该价格系市场参与者基于尽职调查达成的公允对价,其账面价值已如实反映底层资产的成长性及市场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该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已实时计入当期损益,无需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我们认为:
对于权益法核算的四只基金,减值测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底层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公允价值变动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入当期损益,减值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公司的基金投资,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投资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查阅公司参与六只基金公司的合伙协议,了解六只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基金设立目的、决策机制、管理费用及利益分配机制等,了解会计核算方法并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穿透各只基金合伙企业检查其具体投向,并检查被投资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注公司投资的基金是否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4.获取并检查基金合伙企业的审计报告和投资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年度运营情况通报,检查底层投资标的公司的业绩波动情况;
5.了解各基金的估值方法,分析关键参数选取的合理性;获取并检查基金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检查底层投资标的公司的公允价值和净资产情况;关注公允价值确定依据的合理性;
6.了解申万长虹基金存续期延长的原因;复核公司对各基金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以及减值迹象识别的充分性;分析基金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反映了其公允价值。
经核查,我们认为:
四川长虹如实说明了6只基金的实际情况;6只基金在四川长虹管理下有效防止了资金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申万长虹基金延期的原因合理且不存在减值风险,其他投资的基金也不存在应计提但未计提减值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各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