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8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25年5月29日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与被告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胜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胜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胜、潍坊友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海胜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盛吉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借贷纠纷事宜,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市中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49,131,776.5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郑州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5)豫 01 民初 815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郑州市中院主持调解,本次诉讼原告、被告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并经法院予以确认,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方需于2025年10月10日前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进展情况
因被告未如期按《民事调解书》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及时采取相关法律强制措施,法院依法裁定评估、拍卖、变卖被告相关财产,经第一次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公司向法院申请以被告相关财产按一拍流拍价抵偿本案债务,并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郑州市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豫 01 执 1746号之三),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正路以东,香江西街以南,鲁(2025)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0001417号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的全部查封;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胜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海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正路00006号渤海湾大酒店1号楼(预售证号:潍房预售证字第00013366号)共计325套房产的全部查封。
2、将被执行人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正路以东,香江西街以南,鲁(2025)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0001417号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和被执行人山东胜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海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正路00006号渤海湾大酒店1号楼(预售证号:潍房预售证字第00013366号)共计325套房产共作价130,662,162元,交付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并将上述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房产过户登记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上述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房产自本裁定送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通过司法执行裁定获得实物资产,实现了部分营收款项的清偿,后续公司将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运营或处置方案。此次凭借司法执行程序推进以资抵债,是公司积极推进多元化清收的重要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08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
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公告中披露了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3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4日期间,公司新增了部分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4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2,587.0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5%。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2,543.39万元,占总金额的98.31%;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43.70万元,占总金额的1.69%,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前次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二。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司作为原告的涉诉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公司将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并积极应诉;部分案件的原告依据诉讼权利申请了财产保全,可能导致公司账户部分资金存在冻结。
鉴于本次新增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一:
2026年7月4日-2026年7月14日期间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2026年7月4日-2026年7月14日期间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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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前次已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最近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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