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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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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关于提议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焦承尧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焦承尧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其中对于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1日,焦承尧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1,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股份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焦承尧先生在回购股份期间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焦承尧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承诺对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良好的业绩表现等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副董事长、总经理贾浩、董事孟贺超、董事李开顺、副总经理付奇、张海斌、王永强、董事会秘书张易辰、财务总监邱泉(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其中焦承尧、付奇、张海斌曾于2026年1月20日-22日减持公司股份,为避免短线交易,三人拟于前次减持行为完成之日满6个月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01号《关于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