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60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9日
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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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经事后核查发现原通知中部分内容需要更正补充,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现就原公告中更正部分说明如下:
1、更正前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更正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6年7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
至202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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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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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6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新增进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6〕17号),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头孢克肟分散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等共计12个品种新增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公司目前共计有72个品规进入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进入《目录》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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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将对公司基药类产品的销售产生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预计短期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产品销售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动等因素影响,上述产品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5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
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景萍女士、汤旭东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葫芦娃股份及不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景萍、汤旭东(以下合称“承诺方”)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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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直接及通过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53%的股份。此外,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其67.50%的合伙企业份额。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二、承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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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刘景萍、汤旭东共同承诺如下:
1、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承诺方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承诺方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
2、自本承诺函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承诺方不转让公司实际控制权。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