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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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202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5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4,9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9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广香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企业借款合同》

(1)合同双方:广香投资(借款人)、广州农商银行(贷款人)

(2)借款金额额度: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9年7月10日止

(4)额度循环方式:不可循环使用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抵押合同》

(1)合同双方:增城香江(抵押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抵押物:增城香江持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的94套商铺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香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了70%,但其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香投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公司拟提供4,9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560.71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3%。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14,699.7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