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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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2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以上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支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电财务在其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业务。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拟根据前述《金融服务协议》向中电财务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中电财务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中电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说明

中电财务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情况说明

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注册资本: 331,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4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15.91亿元,净资产为56.44亿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59亿元,净利润为2.9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对公司的战略支持,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对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本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其他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网神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4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北京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为网神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华夏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为网神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宁波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为网神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中国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为网神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厦门国际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为网神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光大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七)为网神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信息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八)为网神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南京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九)为网神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邮储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为网神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民生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为网神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农业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信息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三、公司就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网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网神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网神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网神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已实际享有网神100%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等权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网神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网神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应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6,685.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26%,占经审计总资产的29.02%,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68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4.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6,685.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26%,占经审计总资产的29.02%,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68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4.3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2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

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张腾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268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