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上接86版)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3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3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5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5日
至2026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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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除议案6、议案10之外的其他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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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同时需与联系人进行确认。
登记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65566807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3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31.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万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156.48万元。本公司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致同所目前服务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家数有10家。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古伟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合计9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共计6万元)。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任致同所为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致同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信息后,认为致同所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同意2026年度,公司本部审计服务费用共计91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报备文件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