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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0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