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全卫英女士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详见2026年7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Alharbi, Mitib Awadh M(担任沙特阿美副总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现有产品的加工深度,增加高附加值的新材料产品的产出比例,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拟投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196亿元,建设施工期预计为2年。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资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3440581426
3.注册资本:5,88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5201室(自贸试验区内)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零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炼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股权关系:由公司持股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经查,浙石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具体以实际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2.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为19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项目内容:本项目以浙石化现有产品为主要原料,新建5#连续重整装置、3#重整氢提浓装置、3#富氢提浓装置、3#C1/C2分离装置、1#C10分离装置等,并对部分装置进行扩能技改(可能存在部分装置类型或规模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审批文件为准)。
4.预计经济效益: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净利润140,955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1.08%,税后投资回收期8.93年(含建设期2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改造提升工程有利于浙石化产品结构升级,项目整合了浙石化现有4,000万吨/年原油资源,采用分子加工和管理,实现了“宜芳则芳、宜烯则烯、宜化则化”的精准加工流程,是对“资源最大化利用”新途径进行有效探索。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统筹考虑浙石化现有资源,根据市场及效益情况灵活调整化工原料结构,最大限度发挥一体化优势,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推进过程中尚需履行部分前期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推动石化行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现有的产业布局,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需求,分期投入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李水荣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情况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邵毅平女士、姚铮先生、俞毅先生、李彩娥女士和李永庆先生组成,其中邵毅平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邵毅平女士、姚铮先生、俞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邵毅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7月16日,为进一步推进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新材料”)金塘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的建设,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与“荣盛新材料”合称为“荣盛方”)及全资子公司荣盛新材料拟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udi Basic Industries Corporation)签署《关于新建项目的项目开发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开发协议》”或“协议”)。
根据《项目开发协议》,荣盛石化和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正在评估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为新建项目之目的持有荣盛新材料不少于百分之三十(30%)至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0%)股权的潜在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作仍处于项目前期开发阶段,后续正式投资尚需完成尽职调查、完成相关政府审批及备案程序、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作出最终投资决策、完成正式交易协议签署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控股的沙特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项目开发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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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尽管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展现了强劲的盈利能力,领先于行业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高于全球GDP的销售收入增长。从单独评级来看,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是全球信用评级最高的化工企业。
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开发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安排
荣盛石化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BIC)正就一项潜在投资机会进行评估,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拟收购荣盛新材料(新设项目公司)不低于30%且不高于50%的股权,最终以投资决策为准。投资比例、交易结构、交易价格等具体事项,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股权交易文件为准。双方还将签署一系列配套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协议、技术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双方还会就相关先进技术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二)项目开发费用分摊安排
双方确认,荣盛新材料为项目开发阶段发生、或代荣盛新材料发生的“项目开发成本”,由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按其未来持股比例(以最终投资决策为准)分摊,且设有分摊上限,即前述项目开发总费用不超过2亿美元。该笔已支付成本,将在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确定投资时,计入其股权转让价款。
(三)新建项目管理
荣盛石化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将设立联合指导委员会(JSC),负责监督及管理项目开发阶段工作与新项目建设。联合指导委员会共设6名成员,荣盛石化、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各委派3名。
(四)最终投资决策
后续正式投资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相关政府审批及备案手续、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以及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后续作出最终投资决策。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适用法律
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应适用新加坡的法律和法规。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开发协议项下的前期开发成本分摊安排,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的项目开发费用为基础,由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开发协议》有助于公司与国际顶级石化巨头开展合作,加快项目落地、优化资本结构。通过引入先进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将全面提升国际合作水平与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规划。
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履行相应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沙特阿美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6月底,公司与沙特阿美(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51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项目开发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邵毅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对公司《关于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本次《关于新建项目的项目开发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协同国际化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推进金塘新材料项目建设,提升公司在炼化及高端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协同能力、技术能力及国际化合作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本次合作仍处于项目开发阶段,后续正式投资尚需完成完成相关政府审批及备案手续、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以及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后续作出最终投资决策等。
因此,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邵毅平、姚铮、俞毅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