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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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6-02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涌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3人,董事顾宏峰、孙莉、唐楚靖、赵琰,独立董事叶明、张华、余剑锋因公未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欢欢、江林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