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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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参股公司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租”)增资扩股,即向粤财金租增资人民币1.5亿元,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从35%稀释至29.8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标的公司在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粤财金租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鉴于当前其扩张速度较快,现有资本金已不足支撑其经营规模的扩大,粤财金租拟通过非公开增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为保障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回报,深化产融联动,提升资产组合的收益弹性与稳定性,公司拟参与本次粤财金租的增资扩股,即向粤财金租增资人民币1.5亿元。

粤财金租作为广东省唯一省属金融租赁公司,在行业内具备显著的牌照稀缺性与战略区位优势。为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粤财金租拟通过非公开增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新增资本人民币6.9亿元,其中粤财金租的原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控股”)认购人民币5.4亿元,公司认购人民币1.5亿元,原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号”)放弃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粤财金租的持股比例将从35%稀释至29.83%。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暨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粤财金租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粤财金租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粤财金租是广东唯一省属金融租赁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5年度的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注: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价格为1.08元/股。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为638,888,889股,增资总价690,000,000元,其中638,888,889元计入股本,51,111,111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认购138,888,889股,认购价15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138,888,889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1,111,111元。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而涉及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5)第755号)。

本次评估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分别进行了评估,鉴于粤财金租属于轻资产公司,其企业的收益属性更为明显;同时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为增资扩股,最终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经分析在特定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前提下,粤财金租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7,881.30万元,其100%股权对应2025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6,122.90万元,折合每股价值为1.08元。评估减值人民币18,241.60万元,减幅14.46%。本次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在当前租赁行业竞争加剧、整体经营利差收窄及盈利空间承压的背景下,对未来收益预期审慎判断的客观体现。

本次增资的定价参照上述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价格为1.08元/股。

2、甲方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为638,888,889股,增资总价690,000,000元,其中638,888,889元计入股本,51,111,111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乙方认购500,000,000股,认购价54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40,000,000元。丙方认购138,888,889股,认购价15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138,888,889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1,111,111元。中国通号不认购甲方本次增资的股份。

3、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其中乙方提名五名候选人,丙方提名两名候选人,中国通号提名一名候选人;独立董事一名。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增资扩股方案经监管机关批复同意之日起生效。

5、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有助于增强粤财金租的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其盈利水平稳步提升,从而保障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二)通过本次增资,有助于深化公司新能源电站建设业务和粤财金租融资租赁业务之间的产融联动,为公司储能业务发展等新商业模式的落地提供更灵活的金融支撑,为双方在更广泛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本次增资在巩固公司对粤财金租战略影响力的同时,优化了公司整体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资产组合的收益弹性与稳定性,为公司主业扩张和新业务拓展提供更稳健的财务支撑;

(四)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一步深化双方战略协同, 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张超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

标的公司在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东方”或“项目公司”)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45%。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6年预计向中海油东方出售风机设备,相关交易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90.82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因海上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南”)于2025年9月合资成立中海油东方,共同开发和实施海南东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出资55%,明阳智能出资45%。

该示范项目旨在针对海南省海域风能资源和工程建设条件特点,打造海上风电科研示范性重点工程,积极探索深水离岸海域、下伏基岩、台风频繁等条件下的海上风电设计与施工技术,大力推进大容量海上风电设备国产化和技术革新。该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包含CZ7场址150万千瓦和CZ9场址150万千瓦。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493.8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拟对中海油东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即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预计向中海油东方出售风机设备,相关交易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90.82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暨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海油东方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中海油东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海油东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处于建设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的基本信息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经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按照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确定,中海油海南和公司以同比例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共计62,493.80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34,371.59万元,公司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次增资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事项系公司结合长期发展战略与当前业务开展需求,能充分发挥交易双方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布局和产业协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五、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遵循市场化和公平原则,交易的决策与执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增资项目公司,是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张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因海上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租”)拟通过非公开增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公司拟参与本次粤财金租的增资扩股,即向粤财金租增资人民币1.5亿元。

本议案董事张超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南”)于2025年9月合资成立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东方”或“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和实施海南东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出资55%,明阳智能出资45%。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493.8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拟对中海油东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即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议案董事张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