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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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7月20日起,暂停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限额,具体如下:

1、自2026年7月20日起(含2026年7月20日),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限制为100,000.00元(A、C、E、F四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上述渠道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消费电子,扩位证券简称:消费电子ETF平安,基金代码:561600)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合并

1、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

2、除权日:2026年7月23日

3、拆分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4、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按1:2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1份基金份额拆成2份。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总数=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总数×2。

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将按照“精确分配”的原则进行取整。

(2)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权益登记日(拆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总数。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5、份额拆分结果公告和查询

2026年7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6、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基金份额拆分后,自2026年7月23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400万份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拆分,本基金于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21日)至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式购回业务,并于2026年7月23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400万份;若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4、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6年7月17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