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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6-04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7,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7,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涉及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10元/股。2025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70万股。

(三)2025年激励计划解锁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激励计划进入相应的解除限售期后,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上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7日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临2026-039)。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2。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22日,自2026年7月22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6名激励对象,按照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7,500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2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5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将自2026年7月22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且本次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解锁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所申请解锁,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