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诉讼赔偿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诉讼赔偿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履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本案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及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1,100,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对方当事人根据判决结果全额支付的款项1,100,000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诉讼赔偿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审原告”)以仿冒纠纷及反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审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6年2月,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皖01民初610号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及《传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诉案件,案号为(2026)皖民终12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026年7月,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6)皖民终127号)。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公司及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110万元,并需在《中国消费者报》连续五日刊登声明,以消除案涉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及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需按照判决结果共同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皖民终127号民事判决项下被告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款项合计110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赔偿款项系对方当事人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皖民终127号生效民事判决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所致。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诉讼赔偿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