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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791,74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

(三)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四)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五)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六)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人数为实际归属的人数;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5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上人员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PING PENG、彭宇红、赵奂,截至2026年7月2日,PING PENG、彭宇红及赵奂合计控制公司25.46%股份。本次归属股份中PING PENG归属36,938股,赵奂归属86,938股,归属完成后PING PENG、彭宇红及赵奂合计控制公司25.49%股份,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3日出具了众验字(2026)第1144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125名激励对象转入的股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600,009.40元,全部以货币方式缴纳,其中低于库存股回购成本的部分6,215,159.00元冲减资本公积。

本次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2,448.00万元,股本仍为42,448.00万元。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