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5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337,771股。
● 除上述股份外,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00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4,339,77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1.00万股,并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120.735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80.2645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20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已于2026年1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0,002,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54,337,771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5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64,339,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6年7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斐欣投资、腾庚投资、宜德投资、颂德投资、云灏投资、陆晓冬、淞泓高远投资、前途汇投资、富安投资、淞泓际盛投资承诺如下:“自技源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技源集团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技源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源德投资承诺如下:“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对于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自技源集团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前述技源集团新增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技源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技源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前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源德投资、宜德投资及颂德投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所持技源集团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审慎制定合理的减持计划。若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2)本企业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本企业拟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技源集团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本企业减持技源集团股票时,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技源集团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技源集团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4,339,771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0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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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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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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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