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7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0,000.00万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含税)1,216.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328,784.00万元。另外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共计1,8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募集资金于2026年7月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公司及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生态公司”)、湖北宜化精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磷科技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公司已提请董事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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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楚星生态公司、精磷科技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增加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安排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楚星生态公司、精磷科技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将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基于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落实现金管理规划,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且后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需及时收回资金并投入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既定募投项目。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