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即专项计划认购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本专项计划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机制),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产品期限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7.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8.产品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9.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
公司亦可通过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认购规模不超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
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挂牌、转让和交易。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3.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授权事宜
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挂牌转让安排,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资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五、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专项计划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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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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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2楼2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4日
至2026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592-6516003,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回购注销等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2022年、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元/股。
2.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1)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024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22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公司2025年的业绩未能完成上述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2,040股,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1%。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根据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期满不再续签、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公司解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1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9%。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1元/股。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31,0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331,04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839,015,539股减少至2,833,684,49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2022年计划、2025年计划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2022年计划、2025年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2022年计划回购注销、2025年计划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2]27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2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6月3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2.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
14.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6.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5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8.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5]7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类别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5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股。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由公司对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2,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1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元/股。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1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6年7月16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2,839,015,539股减少为2,833,964,499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2.申报期间:2026年7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电话:0592-6516003
4.邮箱:stock@xiangyu.cn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齐卫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卫东先生基于高管梯队建设和临近退休年龄的考量,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齐卫东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副主任)职务。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芦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林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靖女士由于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靖女士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任职。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占婵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
齐卫东先生、林靖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辞职事项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齐卫东先生、林靖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及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齐卫东先生、林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芦鱼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占婵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芦鱼先生、占婵女士,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属于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正常工作调整,有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梯队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简历
郑芦鱼,男,1984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厦门象屿钢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总助、副总经理。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22.89万股。
占婵,女,1982年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曾任公司资金部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监。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4万股。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十五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芦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占婵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四)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即原始权益人)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此次发行的专项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五)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六)关于修订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七)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八)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九)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此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