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6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执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为被执行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瑞光”)的诉讼案件已达成和解,案件执行已终结,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和解具体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爱众资本2024年11月26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兰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甘01民初502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甘01民初502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一审判决后,公司不认可判决结果,并不认为爱众资本对甘肃瑞光负有收购义务。2025年9月,上诉人爱众资本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甘肃高院”)提起上诉。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甘肃高院送达的(2025)甘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年3月5日,爱众资本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2026)甘01执3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兰州中院受理西藏联合的执行申请,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相应金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026年4月,公司及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就诉讼事项达成了和解。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爱众资本于近日收到了兰州中院《执行裁定书》((2026)甘01执35号之一),因申请执行人西藏联合与被执行人爱众资本于2026年4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终结本院(2026)甘01执3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的诉讼案件已达成和解,案件执行已终结,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和解具体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