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6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微信、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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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6年6月6日、2026年7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格纬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hfal002064@huafe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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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