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问询函》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公司首发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5.10亿元,同比下降27%,归母净利润-0.81亿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79%;综合毛利率23.28%,同比下降1.10个百分点。同时,2025年末合同负债6.06亿元,同比增长103%。
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经营业绩、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动情况,按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进一步亏损的风险;(2)按业务类型,列示期末合同负债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收款金额及比例、合同签订日期、预计验收时间及当前执行进度,说明在经营业绩下滑、储能业务战略性收缩的背景下,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可抵扣亏损到期的年限分布,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经营业绩、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动情况,按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进一步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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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51,004.11万元,同比下降27.06%。其中智能装备业务营业收入45,741.63万元(占总收入比89.68%),同比下降25.18%;工商业储能业务营业收入5,262.48万元(占总收入比10.32%),同比下降40.10%。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系智能装备业务及工商业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均同步下滑导致毛利减少,叠加工商业储能业务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所致。
一、智能装备业务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2024年、2025年新签订单规模较2023年实现明显增长,但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该变动主要由订单结构、项目交付验收周期、订单签约时点分布三重客观因素叠加导致。公司近三年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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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大额项目周期长,短期收入转化能力低
从公司最近三年新签订单看,2024年、2025年新签国外订单合计44,564.74万元,较2023年有大幅增长。国外订单项目投资规模大、产线集成复杂度高,其中墨西哥某项目、意大利某项目、西班牙某项目三个项目占新签国外订单的80.44%,项目实施周期长,预计验收周期均超过24个月。2024年、2025年新签国外订单在2025年的转化率分别为0.03%、6.01%,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有待后续释放。新签国外订单营收转化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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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化占比计算口径:为特定年度内新签订单在当期及后续各年度确认的收入金额,占该年度新签订单合同总额的比重。反映该年度新签订单在各年度的收入释放进度。
(二)国内订单营收转化率同比下降
最近三年新签国内订单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但2025年新增订单年内营收转化率以及历史订单跨年营收转化率均低于2024年,影响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国内订单的营收转化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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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订单跨年营收转化率对比:2023年国内新签订单在2024年营收转化率为52.91%;2024年国内新签订单结转至2025年的营收转化率仅38.26%,转化效率显著下降。核心原因系2023年至2025年,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的大型项目共2个,均为2024年度签订,两个项目的订单金额合计14,827.88万元,项目转化周期预期超过24个月,远高于综合转化周期,影响2024年新签订单在2025年的营收转化率偏低。
2、当年新增订单年内营收转化率对比:2024年新签国内订单在当年的营收转化率为13.43%,2025年新签国内订单在当年的营收转化率为10.37%,比2024年降低了3.06个百分点。通过分季度订单数据可见,2025年国内订单签约时点后置特征显著:2025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新签订单合计占全年国内订单65.74%(2023年占比52.45%、2024年占比53.21%),下半年集中签约导致项目生产、发货、调试周期不足,当年无法完成验收确认收入,直接降低当期订单转化水平。2024年、2025年各个季度的订单签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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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智能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属于订单扩张阶段的阶段性业绩延后现象,核心由三大客观因素共同导致:一是海外大额集成项目验收周期长,短期收入释放有限;二是2024年集中落地大额长周期国内项目,压低跨年度订单转化效率;三是2025年国内订单签约集中于下半年,当期验收确认收入规模偏少。从订单储备层面看,公司期末在手订单规模持续逐年攀升,2025年末在手订单总额达127,257.95万元,国内外储备充足。随着存量国内大额项目、海外长线项目逐步交付验收,公司智能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将在后续会计年度持续稳步释放。
二、工商业储能业务变动原因分析
近三年,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新签订单、期末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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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23年布局工商业储能业务以来,受行业竞争加剧、政策持续收紧等系统性因素影响,该板块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未能实现盈利。2025年度,国家及地方电价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对公司储能系统销售及自持储能电站获利空间大幅压缩。公司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工商业储能业务实施战略性收缩,并对存量储能资产及相关业务进行有序清理与退出。受此影响,2025年工商业储能业务新签订单与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52.21%和40.10%。
2025年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工商业储能业务的大额亏损是其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依据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212.99万元,对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5年末,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已无在手订单,预计未来该板块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负面影响将显著减弱。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对比分析
公司选取克来机电、巨一科技、瑞松科技、华昌达四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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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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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受汽车行业价格战的持续传导效应以及下游投资节奏放缓影响,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行业整体承压,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出现业绩下滑或盈利恶化的情况。克来机电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06%、归母净利润下降49.91%;华昌达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同比下降177.75%,均反映出上游装备供应商在下游需求收缩、订单毛利率承压背景下的经营困境;因瑞松科技采用阶段验收方式确认收入,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巨一科技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04%、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79.77%,在同行业中业绩表现较好,主要原因如下:(1)其采用“智能装备+电机电控零部件”双主业模式,2025年电机电控业务营业收入增长47.27%,有效对冲了行业下行压力。(2)采取“大客户+国际化”战略,深化与战略客户合作,海外业务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长111.50%。(3)2025年度应收账款规模和信用减值损失双降,对净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下滑27.06%、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下滑幅度更大,主要系以下差异化因素所致:
1、智能装备业务海外收入尚未进入收获期。巨一科技、华昌达等同行业公司海外业务已进入收入确认阶段,而公司海外大额集成项目尚处于交付阶段,受项目验收周期较长(普遍超过24个月)影响,2024年及2025年新签海外订单在2025年度的收入转化率分别仅为0.03%和6.01%,海外业务收入贡献尚未充分释放。
2、公司2023年布局的工商业储能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电价政策调整等系统性因素影响,连续亏损,且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达11,212.99万元,造成当期利润大幅转负,而克来机电、瑞松科技等可比公司未涉及储能业务,不存在此类业务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江苏北人2025年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具有合理性,系行业环境压力和公司战略调整共同作用的结果,与同行业多数可比公司整体趋势相符。但由于公司在战略定位(海外拓展投入期)、业务结构(工商业储能业务收缩)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导致业绩波动幅度大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与同行业企业不具备完全可比性。
三、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进一步亏损的风险
结合当前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及持续性亏损的风险较低。公司2025年度出现的亏损为阶段性、暂时性经营波动,当前核心业务基本面稳定,整体经营风险可控。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6年业绩企稳修复、风险可控的核心支撑因素
1、核心业务订单储备充足,收入增长底盘稳固。截至2025年末,公司智能装备核心业务在手订单金额达12.73亿元,同比增长28.96%,充足的在手订单为2026年及未来期间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业务支撑,保障核心业务营收规模稳定释放。
2、大额项目集中验收落地,业绩释放动能充足。公司前期承接的多项大额智能装备项目已陆续进入收尾及验收阶段,相关订单收入将在2026年度逐步确认、落地释放,推动整体业绩修复改善。
3、低效业务风险出清,历史拖累因素基本消除。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工商业储能业务的战略性收缩与存量资产清理工作,针对存量储能资产已足额、审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阶段工商业储能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已大幅弱化,历史遗留业务风险基本出清,不再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形成持续性拖累。
(二)公司未来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因素
基于行业特性、业务经营实际及外部市场环境,尽管公司整体业绩风险可控,但未来经营过程中仍存在部分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对公司阶段性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1、大额项目执行及毛利率波动风险。2025年公司新签单笔千万级以上大额项目数量有所提升,该类项目存在技术架构复杂、实施周期长、交付标准严苛等特点。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技术适配偏差、工期调整、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等情况,可能产生额外交付成本,进而导致项目毛利率不及预期,对公司当期盈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海外订单交付成本波动风险。公司在手海外订单业务受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国际物流运价、全球供应链稳定性、进出口关税政策调整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海外项目交付过程中的运输、采购、清关等成本存在上行波动可能,或将压缩海外业务盈利空间,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3、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以外币计价、人民币核算,尽管公司已建立汇率动态监控机制、主动压降汇率风险敞口,但如若国际外汇市场出现欧美货币汇率单边下行趋势,仍可能导致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外营业收入、毛利率及现金流承压,对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业务前期投入阶段性费用压力。公司海外市场拓展需持续开展市场布局、渠道建设、本地人员招募与团队搭建等前期投入,而海外业务订单落地、收益兑现存在一定滞后性,前期持续性的运营、人力及市场投入,将对公司后续期间费用形成阶段性压力。
5、新业务板块拓展不确定性风险。公司重点布局的具身智能业务目前处于初期培育、技术研发与市场试水阶段,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激烈、客户落地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仍需持续投入研发、运营及市场拓展费用,新业务短期难以实现盈利,或将持续增加公司期间费用,对短期业绩形成一定拖累。
6、储能存量资产后续减值及处置风险。针对已战略收缩的工商业储能业务,公司已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审慎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但目前储能行业市场趋于饱和,且存量储能运营资产收益高度依赖终端用能客户经营状况,若后续终端客户出现经营恶化、履约能力下降等情况,公司存量投运储能资产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同时,公司持有的两条储能产线,受行业供需变化、设备贬值等因素影响,未来实际处置价格可能不及预期,或将产生额外资产处置损失。
(三)公司后续经营管控及合规保障措施
后续经营中,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与财务监管规定,秉持审慎、合规的账务处理原则,规范开展资产减值测算、收入成本确认、费用核算等各项财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足额、及时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资产状况。
同时,公司将聚焦核心主业提质增效,全力推进在手订单落地、大额项目验收回款,持续优化海外业务运营模式、严控交付成本与汇率风险,合理把控新业务研发投入节奏、提升投入产出效率,有序推进存量低效资产处置优化。通过全方位强化经营管控、压降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质量与核心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全力保障及提升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按业务类型,列示期末合同负债对应的主要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收款金额及比例、合同签订日期、预计验收时间及当前执行进度,说明在经营业绩下滑、储能业务战略性收缩的背景下,合同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为60,575.74万元,较2024年末的29,777.79万元增加30,797.95万元,同比增长103.43%。2025年末合同负债全部为智能装备业务合同进度款,分业务类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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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项目合同负债明细
2025年末,合同负债中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金额合计45,125.51万元,占整体合同负债金额的74.49%,相关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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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外币合同负债以收款当月记账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注2:上述大额项目因技术难度较高,同时受客户验收计划、量产进度安排等客观因素影响,实际验收日期与预计验收日期可能存在差异。
部分项目预收比例说明
1、预收比例超过60%的项目:
序号2意大利某项目:合同包含多个主子项目,主项目合同约定图纸确认后付15%、设备到厂付55%、功能验收付20%,终验后付10%。截至2025年末主项目完成功能验收,回款90%,子项目按照完工进度分别付款70%、100%,项目综合回款89.37%,暂未完成全线终验。
序号14某副车架项目: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预付40%,出具预验收报告付50%,终验后付10%。截至2025年末已完成预验收并回款90%,暂未完成终验。
序号17某焊接项目:合同含主、子项目,合同约定发货前付60%,终验后付至90%,质保到期付10%。目前主合同已发货回款60%,未验收;子合同验收回款90%,项目综合回款71%;整套项目需主、子产线全部达标才算整体终验,受主产线未验收影响,项目暂未完成终验。
序号15某主底板焊接项目:该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款比例60%,合同约定付款60%后发货,已于2026年1月发货。
2、预收比例低于30%的项目:
序号4西班牙某焊接项目:合同约定先支付4800万材料款,发货前支付至60%,预验收支付30%,终验收支付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4800万,尚未发货。
序号8某后副车架焊接线:合同含主子项目,合同约定发货前支付30%,产线预装调试节点支付30%,终验收支付30%,质保期满支付10%,主项目合同金额4,938.26万元、子合同金额434.6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项目已发货,已收款30%;子项目尚未发货未收款,整体预收比例不足30%。
序号13某工装模具项目:合同约定设计完成支付25%,装配完成支付25%,安装完成支付30%,终验收支付2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尚未发货,付款比例25%。
二、合同负债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合同负债大幅增长,主要系智能装备业务期末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带动项目预收款相应增加。近两年,公司在手订单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末、2025年末在手订单分别同比增长44.13%和28.96%。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通常在项目启动阶段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不同项目间存在差异)收取预收款,后续根据项目交付节点分阶段收款。随着在手订单总量增加,预收款金额相应增长,直接推高合同负债。
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市场结构调整、大额订单占比提升导致订单转化周期延长等阶段性因素所致,本质上是收入确认时点的期间波动。合同负债反映的是待交付、未验收项目的预收款项情况,与在手订单规模高度相关。因此,在手订单充足的情况下,合同负债随订单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可抵扣亏损到期的年限分布,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一、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及变动
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因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其中涉及的主体沈阳北人同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同创”;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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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
(一)沈阳同创可抵扣亏损说明
沈阳同创成立于2023年11月,设立初期市场订单较少,且订单存在一定转化周期,导致2024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规模偏低。同时,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影响,沈阳同创2024年、2025年分别形成可抵扣亏损96.46万元及95.96万元(已考虑加计扣除影响后的申报口径)。截至2025年末,累计可抵扣亏损合计192.42万元。
(二)项目公司可抵扣亏损说明
2024年末,项目公司存在可抵扣亏损73.31万元,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67万元。该可抵扣亏损主要与公司原工商业储能业务相关。2025年度,公司工商储能业务战略性收缩,预计相关项目公司未来期间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截至2025年末,累计可抵扣亏损为0元。
三、可抵扣亏损到期年限分布
沈阳同创于2025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其可抵扣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到期年限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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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及增长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依据如下:
适用税率:公司子公司沈阳同创及原项目公司2025年度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为5%。公司据此按5%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沈阳同创虽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2025年度实际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更为有利,公司按实际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盈利预测:结合沈阳同创现有在手订单及公司整体经营趋势,公司预计其后续年度营业收入与利润将稳步增长,预计在到期前(2034年以前)可全额弥补2025年末累计可抵扣亏损。基于上述,公司判断沈阳同创未来期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其可抵扣亏损,因此全额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末因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沈阳同创设立初期新增可抵扣亏损(按5%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80万元)。上述变动与公司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调整相匹配,确认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访谈管理层,分智能装备、工商业储能两大业务板块,了解业绩下滑成因;
2、取得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文件,了解公司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台账,了解分析毛利率下降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了解公司行业发展趋势、未来业绩的预期变化等情况,分析营收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4、查阅公司合同负债明细表,了解各项目履约进度;抽取大额销售合同查阅验收、付款条款,核对项目履约进度与结算付款条款是否匹配;
5、抽样获取银行回单、银行汇票等收款凭证,核实项目回款情况;
6、选取重要项目执行现场访谈程序,通过与客户现场负责人访谈,以及实地观察等方式,对项目履约进度进行确认;
7、选取重要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发函标准为项目期末存货余额大于500万元以上全部发函,小于500万元以下随机抽样发函,对项目履约进度、累计收款情况向客户发函确认;
8、获取公司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情况,向管理层了解盈利预测编制的基础,检查公司计提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9、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公司可抵扣亏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的合理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业绩下滑与同行业趋势相符,但由于公司在战略定位、业务结构及发展阶段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导致业绩波动大于同行业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受国外大额项目周期长,短期收入转化能力低、国内订单营收转化率同比下降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工商业储能业务受行业竞争、政策收紧以及公司收缩性战略影响,出现大额亏损。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在手订单储备充足,储能业务已实现大部分出清,业绩持续下滑风险较低,但由于大额及海外订单执行、新板块拓展、储能存量资产后续减值及处置存在不确定性,业绩仍存在波动风险。
2、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全部为智能装备业务合同进度款。合同负债大幅增长主要系智能装备业务期末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大额合同负债对应项目的履约进度与付款条款匹配,收入确认时点核算准确。
3、公司因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由子公司沈阳同创设立初期新增可抵扣亏损形成,相关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合同负债真实性及预收款项分类的准确性所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并说明就大额合同负债对应项目的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证据。
针对合同负债真实性及预收款项分类的准确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销售与收款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抽取大额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查阅公司合同负债明细表,了解各项目履约进度;抽取大额销售合同查阅验收、付款条款,核对项目履约进度与结算付款条款是否匹配,核查比例占合同负债总余额89.45%;
4、选取项目执行现场访谈程序,对境内项目实地走访、与客户现场负责人访谈并现场观察项目实施情况;海外项目采用视频访谈方式,核实项目实际履约进度,现场核查样本覆盖合同负债账面余额69.25%;
5、选取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对项目履约进度、累计收款情况向客户发函确认,2025年度发函标准为期末余额大于100万元以上全部发函,小于100万元以下随机抽样发函,发函占合同负债余额比例为99.01%,回函比例为94.00%;
6、抽样获取银行回单、银行汇票等收款凭证,核实项目回款情况;
经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2025年公司对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的分类处理以及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合同负债余额与项目实际履约进度匹配,本所针对合同负债真实性、重大合同对应项目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证据充分、适当。
问题2.关于经营季节性波动。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70亿元,环比增长27%,占全年收入的33%,归母净利润-0.47亿元,环比扩亏366%,占全年亏损的58%。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92亿元,环比下降46%,归母净利润379.53万元,环比由亏转盈,季度间业绩波动较大。
请公司:(1)按业务类型,分别列示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金额及回款比例,说明四季度收入增长、亏损大幅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第四季度的费用延迟确认、或将下一年度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按业务类型,分别列示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金额及回款比例,说明四季度收入增长、亏损大幅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智能装备业务
(一)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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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业务客户19:该项目交付周期为24个月,相对较长,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包含主子项目。项目在2023年12月收到客户主项目的采购定点,合同金额840万元,2025年2月签订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400万元,对主项目进行增补。在2024年3月首次发货,2025年3月子合同发货。2025年12月主子项目完成综合验收。
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0:该项目交付周期为24个月,相对较长,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包含主子项目。项目在2023年12月收到客户主项目的采购定点,合同金额745.8万元,2024年6月签订子合同,合同金额315.77万元,对主项目追加工作站点。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30%,收到夹具后支付30%,终验收后支付30%,质保期满支付10%。公司在2024年3月发货,2025年12月完成综合验收。确收时点主子项目回款60%,截止2026年5月31日共计回款860.68万元,综合回款比例81%。
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1:该项目交付周期为40个月,相对较长,主要因客户量产计划变更,导致项目实施期间暂停,周期相应延长。2022年8月签订主项目合同,合同金额898万元,2022年12月签订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5万元,对主项目进项改造。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30%,预验收后支付30%,终验收支付30%,质保期满支付10%。2025年11月对主子项目进行验收,确收时点主子项目回款60%,截止2026年5月31日主子项目已回款90%。
(二)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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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项目首次发货时间与定点/合同签订时间间隔较短,主要系因项目交期较短或客户要求,物料由场内采购入库后直发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进行集成。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6:项目在2025年8月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294.80万元,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30%,发货安装后支付30%,终验收支付30%,质保期满支付10%。该项目于2026年3月验收。确收时点项目回款30%,截止2026年5月31日项目回款30%。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主要系客户采购及付款审批权限集中上收总部,审批环节增加,且受内部权限移交过渡期影响,导致其付款结算周期阶段性延长。回款进度晚于合同约定,主要系客户内部采购、付款审批权限集中至总部,审批环节增加,导致整体付款流程延长。公司将持续推进回款工作,预计2026年8月底前收回部分款项。
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7:项目在2025年8月收到客户定点,订单金额742.07万元,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50%,终验收支付40%,验收满1年支付10%。项目于2026年3月验收。确收时点项目累计回款比例50%,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节奏。项目终验收款预计于2026年8月底前收回。
智能装备业务客户17:项目在2025年9月收到客户定点,合同金额500万元,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40%,预验收后支付50%,终验收后支付10%。项目于2026年3月验收。确收时点项目回款40%,主要系客户对付款计划进行控制所致。截止2026年5月31日项目已全部回款。
智能装备业务客户30:项目在2025年7月收到客户定点,合同金额201.71万元,合同约定签约后支付50%,终验收后支付40%,质保期满支付10%。项目于2026年3月验收。确收时点项目回款50%,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节奏。截止2026年5月31日项目累计回款比例为90%。
二、工商业储能业务
(一)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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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客户系储能运营服务,根据服务费结算单结算费用,不存在发货及终验时间。
注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为月度服务完成,经对账后付款,不存在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情况,受此影响以上前十大收入确认时点综合回款比例较低。
(二)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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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客户系储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根据服务费结算单结算费用,不存在发货及终验时间。
三、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增长、亏损大幅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分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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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21.20万元,较第三季度环比增长27.41%,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2.12万元,亏损环比扩大365.9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智能装备业务收入增长所致。公司智能装备业务以非标定制化项目为主,从合同签订到完成客户验收的周期,因项目规模、技术复杂度、客户验收及量产计划等因素而存在差异,各期间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波动性。2025年第四季度,部分大额项目完成交付并达到合同约定的终验条件,相应确认收入,带动当季智能装备业务收入环比增长32.37%。该增长属于正常的生产交付与验收节奏的体现,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第四季度亏损大幅扩大的直接原因为当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088.32万元,其中工商业储能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847.71万元。上述大额减值计提系受以下政策文件影响:
(1)2025年4月25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426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优化了工商业用户分时时段设置,增设午间谷时段,并将分时电价计价基础调整为以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为基础,优化峰谷浮动比例。由于该政策于6月初才开始执行,相关收益影响需积累至少6个月的实际运营数据方可进行准确量化评估,公司于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跟踪并分析该政策对各项目实际收益的影响,至第四季度方形成明确的减值测试结论。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夏冬季上午高峰时段调整为平段并延长午间低谷时段,同时调整分时电价计价基数。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工商业储能未来收益的悲观预期。
综上,上述电价政策的发布时间和执行效果确认均集中于2025年下半年。其中,江苏省政策于6月1日起执行,需经数月实际运营数据积累后方可量化其影响,公司在第三季度持续跟踪,于第四季度初完成评估;浙江省政策征求意见稿于10月15日发布,其发布时间本身即在第四季度。因此,相关减值测试及计提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具有合理性。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工商业储能业务相关资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四季度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亏损大幅扩大,系政策影响传导时点与实际运营数据积累周期相匹配的客观结果,具备真实的业务实质及商业合理性。
(2)量化说明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第四季度的费用延迟确认、或将下一年度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形。
一、智能装备业务
(一)订单转化周期量化对比
公司针对2023年至2026年第一季度期间确认收入、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装备业务项目,统计了其加权平均转化周期,其中转化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项目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的间隔时长。按项目合同金额拆分10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含)-1000万元两类项目分别列示转化周期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单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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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转化周期为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转化周期=Σ(项目金额×该项目转化周期)÷Σ(项目金额)。
注2:综合转化周期按各规模订单收入占比加权计算。
(二)转化周期差异原因分析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以客户专属非标定制产线为主,各项目对应的客户定制需求、产线技术方案、开发流程、终验判定标准均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同项目验收周期横向对比的参考价值有限。各期综合加权转化周期由当期确认收入项目的转化周期、各项目收入金额权重计算得出,主要受当期验收项目结构影响。为具象说明各报告期转化周期波动的业务背景与内在成因,公司选取各期代表性项目予以说明。
1、2024年、2025年全年转化周期高于2023年,主要系少数长周期项目影响。2024年确认收入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中,智能装备业务客户32、智能装备业务客户11、智能装备业务客户33等项目因整车开发流程长、生产指标严苛等因素,转化周期超过25个月,拉高了2024年全年加权平均值。2025年确认收入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中,智能装备业务客户3、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0等项目因客户需求变更、产品量产推迟等因素,转化周期超过38个月,进一步拉高了2025年全年加权平均值。2024、2025年度主要长周期项目情况如下:
2024年确认收入的长周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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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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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确认收入的长周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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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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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5年确认收入的长周期项目(智能装备业务客户3、智能装备业务客户20)均在2025年前三季度确认收入,不在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范围内。
2、2025年第四季度综合转化周期为15.40个月,与2023年度(15.57个月)基本持平,略高于2024年度(17.02个月),处于历史正常波动区间。该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项目部分为客户交期要求高或产能扩增项目,合同签订到验收周期较短,因此拉低了当季加权平均值,属于项目类型结构差异导致的正常波动。主要短周期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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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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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年第一季度综合转化周期为10.48个月,相对较短,主要系该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主要为标准化工作站、设计变更或产能扩增类项目,此类项目技术方案成熟,交付周期明显较快。主要短周期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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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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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项目在确认收入时点回款比例较低原因,已在问题2(1)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中说明。
综上,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属于非标定制化行业,项目交付周期受多重因素影响,不同项目之间不具有完全可比性,具体分析如下:(1)客户体系差异,传统豪华品牌遵循固定整车开发验证体系,周期在2-4年不等;国产新能源车企则采用敏捷模式,周期与市场销量强相关——畅销则快速量产验收,滞销则改型拖延。(2)项目类型差异,首条新车型生产线或整车项目开发流程复杂,客户为“保产”要求公司投入更长陪产交付时间;而成熟车型扩能、工装等项目技术成熟、复制性强,周期显著缩短。(3)客户内部管理差异,不同项目根据客户内部的投资计划、量产计划、验收计划、内部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的不同,验收周期存在差异性。基于上述原因,各报告期项目综合验收周期存在波动,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不具有完全可比性,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验收周期,与历史项目存在差异,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商业合理性。
(三)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为: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取得客户签署的终验收报告之时。终验收报告为客户对产线功能、性能、产能、安全全项检测合格后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判断履约义务完成的核心外部凭证;公司统一以取得客户签署终验报告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销售环节的主要控制性节点及对应凭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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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入确认以终验收报告为唯一时点依据,该报告由客户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对于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公司均取得了相应客户签署的终验收报告,收入确认时点与终验收报告日期一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四)是否存在费用延迟确认或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形
1、收入确认方面:公司严格以取得终验收报告作为确认收入的核算依据。不同报告期间确认收入的项目,因项目特性差异,订单转化周期存在波动性,具备业务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各期间收入确认真实准确,不存在将下一年度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形。
2、费用确认方面:公司各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将应归属于2025年第四季度的费用延迟至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的情形。
二、工商业储能业务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公司每月根据与终端用能客户约定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确认节能服务费收入,不存在项目验收周期。该模式下收入确认具有规律性和连续性,不涉及验收周期波动问题。
(二)储能系统销售模式
受项目容量、技术难度、验收标准等差异影响,不同项目验收周期存在差异。但该类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低,2025年第四季度储能收入554.24万元,占当季公司总收入的3.26%;2026年第一季度储能收入601.44万元,占当季公司总收入的6.52%,其验收周期波动对整体业绩影响有限。
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收入确认以客户签署的验收单或节能服务费结算单为依据,确认时点合理,不存在跨期调节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亏损大幅扩大的原因,并针对工商业储能行业情况,获取相关政策文件,核实行业政策环境情况;
2、核查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收入情况,核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验收文件、出库单、运输单等,核查合同中对验收条款、合同履约义务的规定,核查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分析判断项目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3、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文件等支持性文件,对费用进行截止性,核对费用合同、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费用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选取重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具体发函标准如下:智能装备业务全年收入金额大于500万全部发函,其余客户进行随机抽样发函;储能系统销售业务全年收入金额大于400万全部发函,其余客户进行随机抽样发函;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全年收入大于30万全部发函,其余客户进行随机抽样发函,在上述原则下,智能装备业务、储能系统销售业务、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函比例分别为91.72%、80.44%、45.16%。
具体函证执行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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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入金额已剔除合并内关联方交易金额
其中储能系统销售业务发函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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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函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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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回函不符的情况,我们获取公司编制的差异调节表、查找了差异原因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回函不符的主要原因系时间性差异,双方入账时间存在差异,并且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发货单、发票等单据对不符原因进行验证。对未收回的函证,我们执行了替代程序并查验了销售合同、出库单、销售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真实、准确性;
5、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访谈,现场查看项目运行状态,并通过对客户人员现场访谈确认项目验收情况;
6、评估管理层所识别的相关资产减值迹象是否符合行业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通过复核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来评价公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同时评价评估机构的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
7、采用抽样的方式,对当期确认的重要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相关支持性证据,比较相关资产实际的现金流量情况与相关的评估情况,以评价管理层相关估计的合理性,复核可收回金额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智能装备业务收入增长,智能装备业务以非标定制化项目为主,各期间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亏损大幅扩大主要系工商业储能业务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受政策影响,公司对储能业务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并足额计提减值。
2、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属于非标定制化行业,受客户体系、项目类型、客户内部管理差异影响,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差异。公司以取得终验收报告作为确认收入时点,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况。
三、年审会计师对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截止性测试、费用及减值计提完整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并对是否存在跨期确认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收入确认的截止性测试,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江苏北人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核查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收入情况,核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验收文件、出库单、运输单等,核查合同中对验收条款、合同履约义务的规定,核查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3、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文件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选取重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发函情况详见问题2.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4;
5、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访谈,现场查看项目运行状态。针对智能装备业务,我们通过与客户人员现场访谈确认项目验收情况,并且实地观察项目运行情况;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我们通过现场走访核实设备运行数量、状态,对收入确认真实性进行确认,现场走访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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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入金额已剔除合并内关联方交易金额
6、针对截至2025年暂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我们与客户现场负责人进行访谈,核实未能验收的具体原因,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针对费用计提完整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各项费用明细表,计算与上期变动情况,了解变动的原因;
2、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费用,检查其合同、确认单等相关原始凭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获取各项费用2025年12月以及2026年1月序时账,对各项费用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期间费用是否存在跨期的情况;
4、获取公司各月工资表、工资付款单、社保缴纳明细表,抽查样本,对部分员工工资计提、发放、社保纳税进行检查,确认薪酬费用计提完整;
针对减值计提完整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资产减值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对期末固定资产、存货实施监盘,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态,检查存货的数量、状态,检查项目进度情况以及库龄情况,固定资产、存货盘点比例分别为85.47%、75.38%;
3、评估管理层所识别的相关资产减值迹象是否符合行业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通过复核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来评价公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同时评价评估机构的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
4、采用抽样的方式,对当期确认的重要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相关支持性证据,比较相关资产实际的现金流量情况与相关的评估情况,以评价管理层相关估计的合理性,复核可收回金额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经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的收入确认、费用及减值计提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费用不存在重大跨期情形。
问题3.关于储能业务开展情况。
你公司于2023年布局工商业储能业务,构建“产品设计-产品制造-项目开发-资产持有-资产运营”一体化商业模式,涉及三家主体。全资子公司北人能管设立全资项目公司持有储能资产;控股子公司北人绿能(公司持股60%)负责储能产品设计和产品制造;关联参股公司生利新能(公司持股20%)负责项目开发和资产运营。2025年,你公司决定对储能业务实施战略性收缩,并对存量储能资产及相关业务进行有序清理与退出。
请公司:(1)区分“储能系统销售”与“合同能源管理”两种业务模式,分别列示2023-2025年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北人能管、北人绿能、生利新能各自经营业绩情况,结合各主体在产业链中的职能分工,说明上述主体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匹配性;(2)区分“终端客户”与“非终端客户”,分别列示2023-2025年以上各主体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毛利率、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核查各主体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资质异常情形。若存在,列示相关客户的具体情况,说明与相关主体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性;(3)分别列示2023-2025年以上主体前五大应收账款及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账龄分布、逾期金额及占比、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4)分别列示2023-2025年以上主体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预付金额及占采购金额比例,说明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存在资金往来等情形。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储能系统销售”与“合同能源管理”两种业务模式,分别列示2023-2025年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北人能管、北人绿能、生利新能各自经营业绩情况,结合各主体在产业链中的职能分工,说明上述主体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匹配性。
一、上市公司合并层面三年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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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主体职能分工及三年经营业绩
工商业储能业务涉及三家主体,在产业链中的职能分工如下:
(下转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