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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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6-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6月16日,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康希通信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康希通信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截至2026年7月1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81,323股,占公司总股本424,480,000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8元/股,最低价为12.56元/股,回购均价为14.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3,691.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6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6月15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7月17日数据。

注2:2026年7月16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应归属的791,740股,已完成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381,32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7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上海凡麒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麒微”)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21.46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向关联方出租场地等。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奂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5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过去12个月内(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凡麒微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总计均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4日,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调整的需要,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奂先生担任凡麒微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凡麒微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凡麒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余峰

注册资本:838.0852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王余峰

成立日期:2022-05-2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00弄7号1楼102-C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5.23万元,净资产-14.5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03.48万元,净利润-2,570.07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奂先生担任凡麒微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凡麒微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及向关联方出租场地等。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凡麒微的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0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6,864.00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179.89万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62,684.1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前期已支付300.00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716.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7.21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3年11月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95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4,000,000.00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金额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在Wi-Fi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领先优势,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等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本次调减“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项目投资金额,同步调增“试制投资、人员费用及其他”项目投资金额,以进一步加强在该领域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的产品定位和发展战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系根据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结合项目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为充分发挥公司在Wi-Fi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而作出。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等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