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同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管及员工等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匹配现行监管制度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