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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6-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6年06月26日发布了《关于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汇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18153;C类基金份额:0181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7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6年07月25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07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6年07月25日。若截至2026年07月2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自2026年07月26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以下“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本基金”。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30天的对应日起(含该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3)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但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满30天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传真:0755-82769149

电话:0755-23838923

邮箱:cjhxzhixiao@cjhxfund.com

联系人:欧小娟

网站:www.cjhxfund.com

5.1.2 非直销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发售,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恒悦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6年度第二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披露2026年度第二季度报告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6年度第二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68-0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