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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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6-03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宇股份”)董事会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近期股价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认真研究上述提议,并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8.2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2026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0,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49%,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30.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85.90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21.3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9,976.93万元(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1,371,175股为公司前期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所回购的公司股份,其中571,200股已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799,975股已过户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470,765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回购股份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