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网信通

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义务披露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网信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网四川电力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国网信通外,国网四川电力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单位电网资产管理关系,2019年12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将国网四川电力所持国网信通(原“岷江水电”)120,592,061股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5,206,357股和因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股权激励承诺未兑现而导致暂时无法流通的股份95,385,704股),划转至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其中,国网四川电力配合在股份限售解除后或者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限制条件已解除,国网四川电力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国网信通已解除限售的95,385,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6%,本次无偿划转不改变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对国网信通的控股地位,国网信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未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网四川电力将其持有的国网信通95,385,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7.96%),无偿划转给国网信通产业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网四川电力持有上市公司A股95,385,704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7.96%;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网四川电力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7月17日,国网四川电力与国网信通产业集团签署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将持有的95,385,704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6%)无偿划转予国网信通产业集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方式

本次收购的交易方式为无偿划转。

2、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的标的为国网四川电力持有的国网信通95,385,7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6%)。

3、划转安排

自划转标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划转的95,385,704股股份相关的权利义务由国网信通产业集团享有或承担。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股份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国网四川电力向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无偿划转的上市公司A股95,385,704股,自2023年3月14日起转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划转双方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国家电网公司已批准同意本次权益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上交所对本次交易进行合规性确认;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6年 7月 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6年 7月 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6年 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