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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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后回款日期截至2026年7月10日。
公司向供应商13采购企业智能能源管理一体机、智能文书生成系统一体机和智慧实验室智能控制与监测管理一体机等硬件设备,并销售给客户56、客户57,该业务的开展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业务开展背景及合作基础:(1)客户56、客户57均为公司中间件产品的正常客户,历史上已形成相关商业合作,合作关系良好;2024年,公司向客户56销售收入230.09万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向客户57销售收入分别为266.02万元、72.57万元和117.70万元;(2)供应商13主要面向证券等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在金融行业信息化领域具有较大的业务优势;(3)AI大模型的发展催生智能一体机的市场拓展,市场发展迅速。
2、公司从事上述业务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1)基于AI新业务拓展与经验积累的考虑。相关智能一体机产品应用于智能会议、智能实验室、智能能源管理等细分场景,属于垂直行业智能化升级的典型需求。公司通过参与此类项目,能够积累智能一体机行业领域典型案例及项目落地经验,为公司未来在相关垂直行业开展“智能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及探索新商务模式奠定基础,具有业务战略意义。(2)基于客户关系维护与渠道赋能的考虑。客户56、客户57系公司中间件产品的稳定客户,公司利用其作为供应商13渠道方的身份,为其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的采购服务,能够有效解决客户在特定硬件采购上的痛点,增强客户粘性,有利于维护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具有商业合理性。(3)基于深化与关键市场合作伙伴合作的考虑。供应商13作为金融行业信息化的重要服务商,与其建立并深化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未来在金融领域客户的开拓,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和市场份额。
3、2025年末,公司应收客户56、客户57款项分别为666.10万元和179.85万元,合计845.95万元,应收款余额较高。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客户预算紧张等因素影响,客户56、客户57资金周转阶段性放缓,未能及时向公司付款。目前,客户56、客户57均正常运营,公司已加大催款力度,相关应收款项预计能够收回。
综上,针对净额法相关其他应收款,客户56、客户58、客户57及客户5均为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客户,除上述净额法相关业务外,上述客户还向公司采购中间件相关产品,公司与上述客户开展净额法相关业务主要系基于业务开拓的需要,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增强客户粘性,公司利用积累的上下游业务资源为客户采购相关配套硬件产品,相关交易基于双方的真实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针对投标保证金、押金等款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因此,公司其他应收款相关款项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二)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对手方名称、关联关系、形成原因及背景、期后付款情况,相关往来款项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对手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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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后付款日期截至2026年7月10日。
如上表所示,针对净额法相关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公司为增强客户粘性,为客户采购相关配套硬件产品,相关交易基于双方的真实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残疾人保证金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因此,公司其他应付款相关款项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三、说明长账龄往来款的具体形成原因、交易对手方、相关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情形
(一)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账龄结构情况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及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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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净额法相关往来款项及保证金押金,其中长账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款项性质及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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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净额法相关往来款项及保证金押金,其中长账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
(二)长账龄往来款的具体形成原因、交易对手方、相关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情形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不存在账龄4年以上的长账龄情况。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在4年以上的款项合计为39.20万元,账龄4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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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龄4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开展业务过程中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房屋租赁押金。
经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公司不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净额法相关收入明细表,查阅相关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产品交付单据等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净额法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以及实际开展情况,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及前期是否存在类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合同条款及业务开展情况,分析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2、获取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统计前五大对手方名称、各期末余额、发生期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形成原因及背景、合同约定、账龄结构,期后其他应收款的回款情况以及其他应付款的付款情况。
3、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平台,查询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对手方的工商信息,重点核查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是否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核心关键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
4、获取公司报告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重点关注4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核查长账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在净额法相关项目中,公司未对外购产品进行重大整合,公司对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具有“瞬时性”,未实质取得货物在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权,公司自身不承担产品本身的质量风险,公司承担代理人角色,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金额306.34万元;2024年度,公司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金额10.8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本期及前期不存在类似业务。
2、公司与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前五大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款项形成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3、公司账龄4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开展业务过程中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房屋租赁押金,相关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公司不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5、关于研发费用与销售费用。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4,305.33元,同比增加5.2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98%,较上年增加7.93个百分点。研发费用7,178.71万元,同比增长27.2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32%,同比增加19.28个百分点,其中委外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加,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合计占比较高。
请公司:(1)说明公司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费用率是否具有行业可比性,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是否涉及公司关联方等异常资金流向;(2)结合主要研发项目进展说明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3)说明委外研发费用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研发内容及当前进度,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及在不同期间费用中的具体划分标准。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费用率是否具有行业可比性,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是否涉及公司关联方等异常资金流向
(一)公司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855.44万元,较上年下降4,569.93万元,降幅23.53%;2025年销售费用4,305.33万元,较上年增加216.20万元,增幅5.29%。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系:
1、受市场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销售订单有所减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2、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充销售团队,增加销售办公场地,使得销售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薪酬:2025年销售人员薪酬2,178.77万元,较上年增加332.26万元,增幅17.99%,是本期销售费用增长的主要项目,主要原因系公司新设市场发展部等导致销售部门人员扩容以及存量员工薪资上调导致薪酬较上年增加。
(2)使用权资产摊销:2025年销售费用中使用权资产摊销发生额387.75万元,较上年增加173.2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逐步推进,新增异地营销中心房屋租赁,其中北京新增租赁面积400㎡,广州新增租赁面积348㎡,导致相关使用权资产摊销增加,该部分费用属于办公场地拓展产生的刚性增量成本。
综上,公司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充销售团队以及增加销售办公场地等原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率是否具有行业可比性
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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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宝兰德,主要系宝兰德销售人员数量相对较多,进而导致其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高。若剔除职工薪酬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与宝兰德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4.32%和13.24%,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是否涉及公司关联方等异常资金流向
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涉及关联方的主要为办公用房租赁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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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涉及的关联方为山东中创及中创易联,均为向其支付的销售办公用房租赁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合理费用支出,不存在异常资金流向。
二、结合主要研发项目进展说明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一)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研发项目共13个。2025年末,主要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及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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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1,537.84万元,增幅27.26%,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委外研发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测试费等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1、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130.46万元,主要原因系:(1)为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满足公司人工智能技术及基础软件核心技术的研发以及公司整体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公司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新增研发人员使得薪酬费用增加;(2)为稳固核心研发团队、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积极性与创新能力,公司上调了部分研发骨干薪酬水平。
2、委外研发费用增加438.80万元,主要原因系为了提高研发效率,加快AI相关新产品及产品新版本研发和迭代速度,缩短新产品推出周期,公司将部分相对成熟及非核心的技术工作(如界面开发)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同时将更多精力集中在核心技术研发上。
3、折旧费用增加656.96万元,主要原因系研发用固定资产增加导致对应计提折旧费用增加,具体包括:(1)公司上市后加快“应用基础设施及中间件研发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等募投项目建设,新增采购研发设备,相应计提的折旧费用增加;(2)为了加快中间件与AI的融合发展,研发智能体平台及本体数据平台等新产品,同时开展大模型协同开发应用、领域模型微调及深度学习运算,公司增加采购算力服务器,相应计提的折旧费用增加。
4、无形资产摊销增加163.02万元,主要原因系基于研发需要新增购入配套软件,相应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最近两年,公司新增购入的主要研发用配套软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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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测试费用增加152.78万元,主要原因系为了加快“应用基础设施及中间件研发项目”募投项目推进,适配市场竞争节奏,加速新产品及迭代版本落地投放,相关产品测试需求增加,公司内部测试人力配置缺口较大,公司通过外购第三方测试服务补充测试产能,导致测试费用增加。
(三)公司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公司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设置与工作内容对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按照具体研发项目归集计入研发费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研发投入的范围和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
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设立项目辅助账归集核算。可直接归属于研发项目的费用直接计入该研发项目,无法直接归属于研发项目的费用按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及其受益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归集依据如下:
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参与各研发项目的工时来归集职工薪酬,财务部根据日志考勤表及工资表将研发人员薪酬分配计入不同研发项目;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将折旧摊销费用在各研发项目之间进行分配;对于可直接归集的差旅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研发费用,均于实际发生时按归属的研发项目计入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各项研发投入核算和归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归集准确。
三、说明委外研发费用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研发内容及当前进度,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及在不同期间费用中的具体划分标准
(一)委外研发费用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研发内容及当前进度
2025年度,公司委外研发费用的前五大支付对象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研发内容及当前进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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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委外研发支付对象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不存在明显差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成立当年即与公司开展合作等异常情况。
(二)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及在不同期间费用中的具体划分标准
公司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统一遵循受益对象匹配原则,以是否直接服务研发活动为判定标准,专用资产全额归集、共用资产按比例分摊,上述费用在不同期间费用中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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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以及在此背景下销售费用增长的合理性。
2、获取公司2025年销售费用明细表,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分析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使用权资产摊销等主要项目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结合业务模式、客户结构等因素,分析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原因。
4、获取公司大额销售费用支付对象明细表,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查询主要销售费用支付对象的工商信息,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要人员等,与公司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核查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针对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为公司关联方的,获取并查阅相关交易合同、关联方资金流水及山东中创出具的专项说明,结合合同条款与资金流水,核实相关资金的流向。
6、访谈公司管理层、研发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各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背景、研发内容、项目进度等,以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7、获取公司最近两年研发项目明细表,查阅各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表、阶段性进展报告、结项报告等资料。
8、获取研发人员花名册、工时统计表、工资分配表等资料,核查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归集的准确性;获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清单,复核分摊比例的合理性以及分摊金额的准确性。
9、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委外研发明细表,查阅对应的委外研发合同、项目成果交付资料、验收报告等,核查委外研发费用核算的准确性;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渠道,查询主要委外研发支付对象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主营业务等信息,核查相关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与交易背景、规模是否匹配。
10、获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会计核算方法,了解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在不同期间费用中的具体划分标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充销售团队、增加销售办公场地等,导致销售费用增加,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宝兰德,主要系宝兰德销售团队规模较大,职工薪酬较高,剔除职工薪酬因素影响后,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涉及关联方山东中创及中创易联,均为销售办公用房租赁费,属于正常经营支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异常资金流向。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委外研发费、折旧摊销及测试费等项目增加所致;公司各项研发投入核算和归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归集准确。
3、公司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统一遵循受益对象匹配原则,以是否直接服务研发活动为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研发与非研发共用设备的情况,划分标准清晰准确。
问题6、关于其他。年报显示,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93亿元,明细包括结构性存款1.80亿元、信托基金1,303.3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33.10万元。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507.23万元,主要包括合同履约成本351.23万元及原材料155.96万元,其中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新增计提减值准备48.40万元,前期未计提减值。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期末余额为690.72万元,第一大预付对象为关联方昆山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中创),同时存在与昆山中创、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创易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本期合计支付租金912.84万元。
请公司:(1)说明信托基金的投资时间、具体投向及底层资产情况,是否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2)说明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及核算依据,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3)列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发生原因、预付比例、资产交付进度,说明预付关联方的交易背景、账龄及合理性;(4)列示关联租赁资产的地理位置、面积、租金单价及公允性、付款安排、实际用途;(5)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及关联租赁涉及的资金流向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说明信托基金的投资时间、具体投向及底层资产情况,是否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
(一)说明信托基金的投资时间、具体投向及底层资产情况,是否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
2025年末,公司信托投资基金账面价值1,30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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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信托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不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
(二)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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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考市值来源于信托基金产品出售方提供的对账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信托基金产品对账单列示的期末市值与期初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产品到期赎回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确认投资收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025年末,公司上述信托基金产品的市值为1,303.30万元,初始投资金额1,300.00万元,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30万元。
综上,公司信托基金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说明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及核算依据,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一)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及核算依据
2025年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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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中间件定制化开发项目对应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差旅费、折旧费等,相关成本的核算依据如下:
1、人工费: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中人工费用的核算以项目人员的工时日志为依据。项目人员根据每日工作内容按时填报个人工时日志,财务人员在进行薪酬分摊时按照人力部门报送的工资表计算项目人员的工时单价(该员工当月薪酬÷该员工当月总工时),后续分配原则按照该员工当月填报工作日志的工作类别总工时乘以工时单价进行分配。
2、差旅费:差旅费直接按照发生时的金额计入对应的项目进行核算。
3、折旧摊销费:按照资产入账时所规定的用途,用于项目的资产折旧及摊销按照当月各项目发生的工时比例确认各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总折旧摊销额×(某项目工时÷本月项目总工时)×100%)。
4、其他直接费用:包括外购软硬件产品费用、快递费、技术服务费等直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直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二)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履约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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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F系定制化开发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1月开始实施,2025年末项目已完成,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为98.21万元。2025年末,由于客户审批流程原因,公司与客户26尚未签订销售合同。根据与客户沟通情况,公司预计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考虑到该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已经超过了预计合同金额,出现了减值,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合同履约成本的差额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该项目于2025年开始实施,前期未发生合同履约成本,未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成,客户尚未验收,预计未来不会新增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发生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较低。
三、列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发生原因、预付比例、资产交付进度,说明预付关联方的交易背景、账龄及合理性
(一)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发生原因、预付比例、资产交付进度
2025年末,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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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付关联方的交易背景、账龄及合理性
2025年末,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为预付关联方昆山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中创”)测试服务费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1月,公司与昆山中创签署测试合同,合同金额288.00万,公司当期预付50%款项,计144.00万元。昆山中创的主营业务涵盖计算机及软件和配套设备的开发、测试、集成、销售及售后服务,同时提供互联网数据服务、科技创新平台、生产服务平台、搜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与运行维护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与服务。2025年末,昆山中创参保人数为**人,团队主要由技术服务人员构成,具备成熟的软件开发与测试能力。昆山中创主要为公司提供测试服务,主要原因系公司旗下应用服务器、缓存、消息中间件、数据集成平台等多线产品存在测试资源缺口、版本测试滞后问题,制约产品发版与市场交付,为规避产品延期上线、上线故障等风险,公司委托昆山中创对前述产品进行测试,以填补公司在产品测试方面的人力短板,保障各产品按期交付。
2、2025年11月,公司与昆山中创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160.00万元,公司当年预付60%款项,计96.00万元。公司委托昆山中创为“InforSuite AG V2.0”产品开发配套的可视化管控平台软件。InforSuite AG是当前大模型及智能体应用场景所需要的API网关产品,属于新型基础软件产品。当前市场背景下,各大厂商都在快速推出此类产品抢占市场。中创股份在保障产品核心模块自研的基础上,针对管理界面等非核心模块委托昆山中创研发,从而提高产品研发速度,快速抢占市场。
上述公司对昆山中创的预付款项账龄均为1年以内。公司向昆山中创预付测试费用的付款形式与其他非关联方一致,符合一般惯例;以公司与供应商35签订的相关合同为例,公司需要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综上,公司对关联方昆山中创的款项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向其采购测试、技术开发等服务产生的预付款项,具有合理性。
四、列示关联租赁资产的地理位置、面积、租金单价及公允性、付款安排、实际用途
(一)关联租赁资产的地理位置、面积、付款安排、实际用途
2025年度,公司关联租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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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租赁合同租期始于2025年12月,租金在期后支付。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租金主要采用预付款形式,符合一般惯例。在济南及全国其他地区,商用办公租赁通用规则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均采用周期期初预付形式。以济南为例,济南核心片区甲级写字楼、国有园区办公楼的长期租赁项目中,年初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是业主风控及年度财务统筹的常用方案,经营稳定的企业总部多采用该模式,属于商业办公租赁领域成熟的可选行业惯例。
(二)关联租赁资产的租金单价及公允性
2025年度,公司关联租赁单价与周边可比房产租赁平均单价对比情况以及公允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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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关联租赁租金与周边可比房产租赁平均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具有公允性。
五、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及关联租赁涉及的资金流向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一)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资金流向情况
2025年末,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690.72万元,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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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上述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相关预付款项直接支付至相关供应商,经主要供应商确认,相关供应商收到公司预付款项后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未进一步流向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预付关联方款项及关联租赁涉及的资金流向情况
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及关联租赁均基于真实的商业需求和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相关资金由公司直接支付至关联方账户,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综上,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直接支付至相关供应商,经确认,相关供应商收到公司预付款项后未进一步流向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及关联租赁涉及的资金支付均基于真实的商业需求和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购买信托产品的认购合同等全套资料文件,确认相关产品的具体投向及底层资产情况,关注是否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
2、获取2025年末信托产品相关的对账单,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并结合函证程序,了解信托产品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是否准确。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内容、确认时点及结转依据,以及公司2025年计提减值项目的背景及原因,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前期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获取公司员工工时日志及工资表重新计算,判断合同履约成本中人工费的分配金额是否准确。
4、获取报告期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明细表,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预付对象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注册地址等工商信息,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的关联方。
5、查阅截至期末大额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对应的采购合同、相关资产交付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6、访谈截至期末大额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相关的主要供应商,了解大额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交易的真实性,同时确认供应商收到公司预付款项后的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公司关联方。
7、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租赁台账,了解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的地理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单价、付款安排、实际用途等详细信息;通过58同城等公开平台,查询相同或相似地段、类型、面积房产的公开租赁市场价格或曾经成交的租金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信托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涉及关联方利益输送;公司信托基金相关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中间件定制化开发项目对应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差旅费、折旧费等,相关成本核算准确;公司2025年度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主要系相关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已经超过了预计收入金额,出现了减值,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合同履约成本的差额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相关项目于2025年开始实施,前期未发生合同履约成本,未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成,客户尚未验收,预计未来不会新增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发生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较低。
3、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向其采购测试、技术开发等服务产生的预付款项,具有合理性。
4、公司关联租赁租金与周边可比房产租赁平均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具有公允性。
5、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相关预付款项直接支付至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及关联租赁涉及的资金支付均基于真实的商业需求和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