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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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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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4日(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4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上述1、2项所列)。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7137168
电子邮箱:cgee@cgee.com.cn
联系人:王薇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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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8,342.98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6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升股份”)分别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8,342.98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45%。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9.152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916,360.48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08,612,441.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303,919.3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0Z001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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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4,010.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342.98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4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剩余超募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8,342.98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8,342.98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升股份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