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3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工作。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以2026年7月9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2026年7月13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工作。公司已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并于2026年7月13日完成投资者申购报价。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拟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二)与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三)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四)与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方生效:(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相关决议;(2)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实际情况、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调整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修订如下: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芯宸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年7月9日)。本次发行价格为13.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3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调整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调整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13.39,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调整前:
1.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介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1.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介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基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竞价结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的专项审计机构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的专项审计机构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编制《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3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0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本次发行后的完成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66,843,548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40.4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
5、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01.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973.40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2025年度按照减少10%亏损、持平、增加10%亏损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增发股份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增发股份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未来若公司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并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蓬勃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支撑公司长期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技术储备
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具备深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将研发投入转化为实际的经营成果,并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5G发展周期与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持续加强以射频功率放大器为核心的完整射频前端解决方案布局。
2、人才储备
截至2025年底,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50人,占员工总数61.48%,核心成员平均从业经验较长,技术范围覆盖芯片设计能力和集成化模组设计能力等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与用户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导。凭借优秀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吸引了诸多人才加盟。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内部培训计划,设置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实施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打造浓厚的工程师文化,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与创新的平台。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已经在三星、vivo、小米、OPPO、荣耀等国内外头部智能手机机型中大规模量产,并进入华勤通讯和龙旗科技等一线移动终端设备ODM厂商,拥有优质的客户结构和客户基础。头部客户采用公司的产品具备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公司进入更多的头部客户奠定基础。2024年以来,公司成功导入三星自研的供应链体系,新一代小尺寸、高功率的MMMB PA模组以及5G UHB 频段L-PAMiF模组均在三星自研智能手机出货,为深化大客户合作奠定了基础。
公司积极布局物联网领域,公司5G全频段产品已在广和通、日海智能等头部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规模量产,推动5G在物联网领域的规模应用。公司与头部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进行深度合作,成功开发出适用于5G通信模块需求的小尺寸、低成本、高性能的产品,未来将在5GRedCap、车载等领域继续合作,共同制定并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方案。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射频前端模组研发项目、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信模组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