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公告编号:临2026-02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自有和自筹现金方式收购不低于武汉欧康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康诺”或“目标公司”)股权总数的77.08%的股权,欧康诺100%股权的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收购完成后,欧康诺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意向协议,最终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后续正式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签署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所涉及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尚未开展,交易定价等核心条款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暂无法判断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意向收购事项概述
为了拓展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近日与目标公司股东赵铭、童树娟、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不低于77.08%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欧康诺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赵铭、童树娟、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推动欧康诺其他的股东参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及本次交易定价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之一赵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百年勤书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年勤书”)分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转让事项实施完毕后,赵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资产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赵铭,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0403********,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越湖路1111号6幢102室;
(二)童树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0403********,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越秀苑112-101;
(三)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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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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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中,赵铭与童树娟系夫妻关系,赵铭系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控制前述企业。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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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和产品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存储测试设备及依托于自主设备的测试服务。公司根据测试对象不同开发了GA300系列、SW400系列、MS200系列、ES100系列四大产品系列,构建了包含SSD模组测试系统、DDR模组测试系统、存储颗粒测试系统、嵌入式存储器测试系统等以SLT(系统级测试)为核心的整套存储测试解决方案,覆盖研发、品质测试、量产测试等应用场景。依托于自主测试系统,目标公司亦面向客户需求开展专业测试服务。
3、股权结构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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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铭先生。
5、财务状况
目标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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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赵铭
乙方二:童树娟
乙方三: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四: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次交易及定价
1.1 本次交易方案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不低于欧康诺股权总数的77.08%的股权。同时,乙方负责推动欧康诺其他的股东参与本次交易,甲方收购欧康诺具体的股权比例以交易各方在本次收购的正式交易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1.2 交易定价
a)本次交易的评估/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各方确认,欧康诺100%股权作价不高于6.5亿元(本协议中,“元”均指人民币“元”),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各方在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权比例与6.5亿元的乘积。
b)各方同意,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将以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c)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甲方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及业绩补偿
2.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期”)为四年,即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经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7,000万元,累计不低于23,000万元。
2.2业绩补偿
a)若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各期净利润实现数小于当期净利润承诺数的80%,则甲方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向甲方支付当期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需补偿的现金总额=(当期净利润承诺数-当期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业绩承诺方的标的股权交易作价。
若当期净利润实现数为负,则按照净利润实现数为0计算当期补偿金额。
各期净利润实现数达到当期净利润承诺数的80%,但未达到当期净利润承诺数的100%,则暂不触发当期现金补偿义务。
b)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实现数小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则甲方有权要求业绩承诺方支付期末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需补偿的现金总额=(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预测数-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业绩承诺方的标的股权交易作价-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金额。
若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金额超过期末需补偿金额,则已补偿金额不再冲回。若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负,则按照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0计算期末需补偿金额。
2.3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整体结束后的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应由甲方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对欧康诺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评估方法与假设需与本次收购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与假设保持一致。
若标的股权发生减值,则业绩承诺方应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按照下列公式计得金额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
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标的股权交易作价-《减值测试报告》记载的减值测试基准日标的股权价值-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金额-截至减值测试基准日甲方已实际从欧康诺取得的累计分红。
2.4本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方”包括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及乙方四。
2.5业绩承诺方依据正式交易协议承担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其持有的欧康诺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交易作价。
2.6业绩承诺与补偿、减值测试的具体实施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及超额业绩奖励等安排将由本协议签署方及其他相关方于正式交易协议中予以约定。
三、保密条款
3.1各方因签署或履行本意向协议获得的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包括本意向协议的签订及本意向协议条款均应当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对外披露,也不得为本意向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使用该等信息。
3.2各方同意与拟议交易有关的信息首先应由甲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在此之前各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而向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公开发布或向与拟议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拟议交易有关的信息。
3.3各方均应敦促其各自的工作人员遵守上述保密义务。
四、后续工作安排
4.1本意向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对欧康诺和拟议交易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以进一步确定拟议交易的具体事宜,乙方应促使欧康诺积极配合,并承诺欧康诺向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4.2各方将就拟议交易的细节进一步协商,尽早达成一致意见,并积极促成正式交易协议的签署。
五、争议解决
因本意向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6.1本意向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各方经过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意向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意向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意向协议壹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签署方各执壹份,其余留存于甲方用于信息披露等事项需要。”
五、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专注于存储测试设备及测试服务领域。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调研和讨论,认为相关行业具有较大成长空间,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事项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利用公司管理及平台优势支撑新业务的快速增长,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如本次交易实施成功,公司将拥有目标公司控制权,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通过处置闲置资产(作价约人民币2亿元至3亿元)、银行借款、大股东借款等形式自筹资金。本次股权收购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收购整合风险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存储测试设备及依托于自主设备的测试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不同的行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协调整合能力等将面临一定的考验。
2、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形成的商誉将在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利变化,则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
3、本次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签署经过了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6-029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2026年7月20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正兴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武汉欧康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康诺”)股东赵铭、童树娟、安徽明德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中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不低于欧康诺股权总数的77.08%的股权。各方确认,欧康诺100%股权作价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各方在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权比例与6.5亿元的乘积。最终交易对价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涉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正兴、宋锦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公告编号:2026-030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企管”)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6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赵铭,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2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杭州百年勤书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年勤书”)(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博华企管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5891%。本次权益变动后,博华企管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891%,受让方赵铭和百年勤书合计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
●受让方赵铭及百年勤书承诺,受让股份用于业绩承诺保障,自过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后续根据业绩完成及补偿情况解锁,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协议转让中获得的现金对价将用于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包括为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收购上市公司闲置厂房等;百年勤书和赵铭先生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不用于自身的质押融资,或根据后续正式协议约定质押给上市公司子公司或指定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在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公司收购武汉欧康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康诺”)股权交易完成或正式终止前、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均不减持。张家港泽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泽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收购欧康诺股权交易完成或终止前不减持。
●根据协议约定,博华企管与赵铭、百年勤书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尚待上市公司收购欧康诺股权正式交易协议的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用于业绩承诺保障。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生效,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绑定欧康诺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收购欧康诺股权提供利益保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博华企管的通知:
1、2026年7月20日,博华企管与赵铭签订《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博华企管持有的公司股份36,681,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转让给百年勤书。
2、2026年7月20日,博华企管与百年勤书签订《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博华企管持有的公司股份12,227,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给百年勤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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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244,540,0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转让方及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每股价格、转让总价均保持不变,将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相应调整持股比例,各受让方的持股比例仍不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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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一的基本情况
赵铭,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40403********,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越湖路1111号6幢102室。
2、受让方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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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方一与受让方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赵铭与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6年7月20日,赵铭与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该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受让方):赵铭
乙方(转让方):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乙方持有的爱丽家居无限售流通股份。
2、股份转让
(1)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6,681,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
(2)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即每股人民币9.279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340,362,999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款”)。
(3)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244,540,000股为基数计算。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账户前,如上市公司回购或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标的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每股价格及标的股份转让款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3、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标的股份转让款: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生效。
首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60%,即人民币204,217,799.40元。
(2)甲方应于以下条件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款:
各方已经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合规确认申请并获得受理。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68,072,599.80元。
(3)甲方应于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一百八十(18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款:
标的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68,072,599.80元。
4、标的股份锁定安排
标的股份自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予以锁定,并分期解锁,具体如下:
(1)标的股份自过户至甲方名下满36个月之日,甲方持有的11.25%上市公司股份(即27,515,250股股份)予以解锁;
(2)欧康诺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甲方持有的3.75%上市公司股份(即9,171,750股股份)予以解锁。如欧康诺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前述股份自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之日起予以解锁。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甲方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若甲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股份锁定还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本协议第七条针对甲方通过本协议受让的标的股份。
5、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二)百年勤书与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6年7月20日,百年勤书与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该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受让方):杭州百年勤书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转让方):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乙方持有的爱丽家居无限售流通股份。
2、股份转让
(1)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227,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
(2)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即每股人民币9.279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13,454,333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款”)。
(3)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244,540,000股为基数计算。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账户前,如上市公司回购或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标的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每股价格及标的股份转让款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3、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标的股份转让款: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生效。
首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60%,即人民币68,072,599.80元。
(2)甲方应于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期款项:
各方已经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合规确认申请并获得受理。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22,690,866.60元。
(3)甲方应于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一百八十(18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款项:
标的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为标的股份转让款的20%,即人民币22,690,866.60元。
4、标的股份锁定安排
标的股份自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予以锁定,并分期解锁,具体如下:
(1)标的股份自过户至甲方名下满36个月之日,甲方持有的3.75%上市公司股份(即9,171,750股股份)予以解锁;
(2)欧康诺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甲方持有的1.25%上市公司股份(即3,057,250股股份)予以解锁。如欧康诺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前述股份自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之日起予以解锁。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甲方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5、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双方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及时披露。
(五)博华企管与赵铭、百年勤书分别签署的《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自交易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效力与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保持一致。
(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获得的现金对价将用于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包括收购上市公司资产、为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等;百年勤书和赵铭先生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质押给上市公司子公司或指定方,或不用于自身的质押融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在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公司收购欧康诺股权交易完成或正式终止前、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均不减持。张家港泽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泽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收购欧康诺股权交易完成或终止前不减持。
(七)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欧康诺收购正式交易协议生效,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八)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赵铭及百年勤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本次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双方名下均满48个月之日止。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