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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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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6年7月21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含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夏永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游林儒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游林儒先生、董事储昭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688.59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688.5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7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385,253.71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 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告编号:2024-049)。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 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7月2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310.00 万元投资建设“光通信传输系统设备之接入网设备”项目,以扩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和丰富产品类别,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2025 年7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5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相关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约人民币37,741.45万元。扣除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25,688.59万元(截至2026年7月12日,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尚不存在临时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688.5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已有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作为本次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部分超募资金暂未确定使用计划,预计有部分超募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更好地开展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770.66万元,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已有的超募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超募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超募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688.5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