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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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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35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年7月21日上午,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晋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支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针对承担市场化竞争性项目的核心骨干实施长效业绩激励,通过将项目奖金递延为股权的方式,实现员工收益与公司长期价值的深度绑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电控《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7年中长期激励框架方案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4)120号)、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第二个可行权日至今,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3,575份;2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期权无偿收回并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76份。合计拟注销股票期权76,951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为116.23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0.39元/份调整为139.63元/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35.74元/份调整为234.98元/份。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781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291,757份,行权价格为116.23元/份。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26年7月22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资金需求,丰富资金工具储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同意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运营需要,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为合法、高效、有序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执行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3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安排,经北京电控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

6.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登记日为2022年8月16日。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050万股调整为1,047.60万股,授予对象由840名调整为838名。期权简称:北方JLC3,期权代码:037278,行权价格160.2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公告。

7.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3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天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3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260万份,授予对象246名。期权简称:北方JLC4,期权代码:037344,行权价格157.4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度派息,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49元/份调整为157.0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0.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385,8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76,000份调整为10,090,12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38人调整为805人。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39元/份调整为67.61元/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80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的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1.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行权价格为159元/份。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2.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103,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0,000份调整为2,497,00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46人调整为236人。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3.2025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

14.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174,750份,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90,125份调整为9,915,37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05人调整为789人。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7,399,500份调整为9,989,325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6.27元/份调整为114.97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2,021,325份调整为2,728,788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5.202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行权价格为116.99元/份。截至2026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6.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62,27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36人调整为232人。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32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7.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4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

1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76,951份,激励对象人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至116.23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第二个可行权日至今,8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6,951份,具体情况如下:

1.因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的股票期权

按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如下:

考核评价表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D档,则当期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绩效考评结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的期权的50%(即3,376份)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注销的股票期权

自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日至今,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3,575份。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拟注销76,951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公司将按照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同意董事会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76,951份股票期权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789人调整为781人,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3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号),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6.2022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050万股调整为1,047.60万股,授予对象由840名调整为838名。期权简称:北方JLC3,期权代码:037278,行权价格160.2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同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天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3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260万份,授予对象246名。期权简称:北方JLC4,期权代码:037344,行权价格157.4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度派息,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49元/份调整为157.0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0.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385,8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76,000份调整为10,090,12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38人调整为805人。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39元/份调整为67.61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05元/份调整为156.27元/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80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相关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1.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行权价格为159元/份。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2.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的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103,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0,000份调整为2,497,000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46人调整为236人。2025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03,000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23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相关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4,250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3.2025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

14.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174,750份,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90,125份调整为9,915,37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05人调整为789人。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7,399,500份调整为9,989,325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6.27元/份调整为114.97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2,021,325份调整为2,728,788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5.202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行权价格为116.99元/份。截至2026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6.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62,27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36人调整为232人。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7.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4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

1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76,951份,激励对象人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至116.23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4年9月19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报告》。

4.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4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以190.59元/份的价格向2,007名激励对象授予9,154,300份股票期权。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6.2024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人数由2,007名调整为2,003名,股票期权数量由9,154,300份调整为9,137,300份。本次激励计划期权简称为“北方JLC5”,期权代码:“037470”,行权价格190.59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0.59元/份调整为140.39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9,137,300份调整为12,335,355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0.39元/份调整为139.6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11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2日,公司公告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报告》。

4.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5年12月31日为授予日,以235.74元/份的价格向2,29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20,375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

6.2026年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期权简称为“北方JLC6”,期权代码:“037949”,激励对象人数2,293人,股票期权数量10,403,050份,行权价格235.74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35.74元/份调整为234.98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62元(含税),本年度拟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三)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P1=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1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四)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各期股权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至116.23元/份;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

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40.39元/份调整为139.63元/份;

4.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35.74元/份调整为234.98元/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各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3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689,200股的0.45%;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2.授予数量:1,047.60万份

3.授予人数:838人

4.行权价格:160.2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期权简称:北方JLC3

7.期权代码:037278

8.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下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号),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7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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