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号)同意,公司41,080.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为“煜邦转债”,转债代码为“118039”。
2026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6日下午14点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表决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券登记日:2026年7月3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债券持有人,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3、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债券持有人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会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证明;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2026年8月5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煜邦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事项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营业范围的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业务,具体修改如下:
变更前: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汽车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6,524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9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3、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8)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9)。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1名激励对象存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激励计划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7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604.89万股调整为598.8411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总数由672.11万股调整为666.0611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并同意以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598.841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6,52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未同时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96,52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未同时达到《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96,52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涛先生和董事黄朝华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股东、债券持有人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变更营业范围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营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业务。
(2)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
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未来公司寻找到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同时同意将除终止实施的子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上表中“计划投资总额”为各募投项目调整后的计划投资金额。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之〈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
本子项目原计划投资额共计1,685.14万元,主要用于“电力数字孪生系统软件平台开发”与“电力数字孪生系统软件平台开发”,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应用于基于源网荷储的区域用电侧的电力数字孪生平台,对装置及状态感知设备进行集中管控、综合管控。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子项目已支付175.65万元,已签署的采购协议尚需支付金额1.27万元,已发生投资额用于购置服务器、图形工作站、激光扫描仪等设备。公司基于市场需求等方面考虑,本次拟终止“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2021年国家电网发布《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至2030)》,指出要提升配电网智慧化水平,提高电网数字化平台,打造数字孪生电网。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主流供应商,聚焦两网在“源网荷储”各领域的产品、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通过前期研发工作,公司电网数字孪生平台在输电、变电和配电侧的应用较为完善,实现对电网运行场景的三维数字可视化,研发形成了算法、软件、平台等积累,公司在立项之初计划进一步深入开发完善电力数字孪生系统。
立项后公司积极跟进市场需求和技术动态,在平台底座夯实与核心技术研发方面,自2023年至2026年,公司围绕“煜邦极目电网数字孪生平台”推进研发工作,实现了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化落地的跨越,相关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国网总部、南网及多个省级电力公司的重点项目,覆盖输电、变电、配电业务场景。电力数字孪生系统建设分为早期试点建设、规模化启动、单点试点向省级全面建设转变、省级全域建设省份扩容等阶段。2025年前根据客户对数字孪生相关业务的服务方式要求,公司以提供技术服务方式承建数字孪生系统,需要购置较大规模的服务器、工作站、软件进行开发、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以及测试工作,公司根据研发工作需求购置了必要的设备。随着数字孪生应用范围扩大、技术标准和规范日益完善,国家电网公司2025年印发加强设备运检核心业务管理的意见,规范核心业务体系,Ⅰ、Ⅱ类负面清单业务严禁外包,将变电(直流)运维、无人机巡检等业务纳入负面清单严控严管。以上要求对数字孪生系统建设的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方式产生了较大影响。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在客户的需求转变为提供技术劳务服务为主的情况下,不再需要自行购置大规模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开展开发和测试服务。
基于此,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之“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子项目的设备购置投入,本次终止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508.22万元。公司后续将继续投入自有资金开展电力数字孪生相关研发工作,本子项目的终止不影响公司数字孪生业务的正常开展。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之〈电力数字孪生系统应用展示项目〉
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之“电力数字孪生系统应用展示项目”子项目原计划投资额485.6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启动该子项目的建设工作,未发生相关资金投入。鉴于前述“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之“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已终止实施,公司拟同步终止本子项目,本次终止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85.60万元。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与〈电源变压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
“电流互感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子项目原计划投资额860万元,主要用于电流互感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资金7.74万元;“电源变压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子项目原计划投资额856万元,主要用于电源变压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开展投资。公司计划终止上述两个子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立项之初,受益于智能电网投资增长,且智能电能表及终端设备正处于轮换周期中,公司智能电力产品订单呈增长态势,产能逐步释放,外采模块与元器件数量及金额持续增多。为节约公司核心产品生产环节的固定成本,提高公司智能电力产品毛利率,公司拟自行建设电流互感器、电源变压器等上游部件的生产线,实现上游模块和器件自产,提高产品自主供应能力,在保证供应稳定性和品质一致性的同时增强规模效应,扩展公司产业链。
2021年起公司先行以自有资金投入绕线机等设备,启动电流互感器产线的建设与试制,待募集资金到位并满足使用条件后投入测试机等设备。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实现单相表用电流互感器的部分自产自用,三相表用电流互感器产线与电源变压器产线暂未启动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2025版智能融合终端、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分别在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28日正式宣贯。技术规范对产品的准确度、可靠性、电能质量监测及抗干扰能力指标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传导至电流互感器环节,导致其在技术难点、生产设备、工艺和成本上面临跨越式升级。根据2025版智能电能表、智能融合终端技术规范,电流互感器的技术参数、原材料、工艺设备、测试工装均应进行相应的升级和调整,需更换微晶铁芯/加大铁芯尺寸、改用微晶/纳米晶合金铁芯方案、重新优化铁芯几何尺寸、绕组匝数、线径匹配等核心参数,设备方面需新增高精度数控绕线设备、贴合设备、更换大扭矩、大行程数控绕线设备、升级测试工装等,需要公司对电流互感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方案进行系统性调整。同时,根据2025版相关技术规范,电源变压器的工艺、工装、设备、质控标准亦需大规模迭代升级:需要优化绕线与屏蔽工艺、升级瞬态性能质控体系、采购大功率高精度变压器生产设备、全套加工工装、新建研发、试验、检测全链条体系,搭建全流程质控标准等。
成本结构端,电流互感器的绕组、漆包线、接线端子均大量使用铜材,铜材是物料成本的主要构成;电源变压器的核心部件为铁芯与绕组,铜材成本在其物料成本中占据核心地位之一。公司立项时结合当时的原材料成本测算,自建产线实现电流互感器与电源变压器自产自用在成本摊销和利润空间上具备财务可行性。受全球大宗商品供应链紧缩、新能源产业对铜需求激增等宏观因素叠加影响,国内外铜价持续升高并高位震荡,直接导致原材料成本大幅攀升。相较之下,行业专业厂商依托大批量采购的规模效应、长期套期保值策略及废铜回收再利用能力可有效锁定成本优势,公司自建产线难以形成显著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
综合考量新版技术规范带来的产线建设方案调整,以及铜价高位运行对自建产线经济效益的影响,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与“电源变压器自动化生产线/关键元器件-外采转自产”两个子项目的实施。终止上述两个子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708.26万元。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2025版技术规范要求,加快推进生产线智能化升级与关键设备更新,全面支撑2025标准智能电能表、智能融合终端等新产品的自动化生产与规模化制造,通过向外部厂家采购电源变压器、三相表和智能融合终端及部分单相表的电流互感器,在技术指标、成本控制、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方面保障公司产品的配套需求,保证产品供应。
4、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之〈基础设施及人员投入-预备费〉
募投项目“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之“基础设施及人员投入-预备费”子项目原计划投资额618.66万元,计划用于应对建设期内设备价格上涨、租金波动及其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预见的支出。鉴于截至2026年6月底,各子项目实际投资额均未超出规划范围,考虑到本项目预计于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预备费,公司拟终止该预备费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预计节余募集资金618.66万元。
(二)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4,320.74万元,将与前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一同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4,103.47万元。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6年3月27日出台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飞行活动。基于上述规定,并结合用于无人机反制领域的定制无人机机库研发的实际需求以及相关研发人员所属法人主体情况,公司计划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之“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面向复杂使用条件的无人机机巢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子项目中部分设备投入,相应金额增加至〈基础设施及人员投入-研发人员投入〉子项目(本文所称“机巢”、“机库”均指公司无人机库)。具体情况如下:
〈面向复杂使用条件的无人机机巢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智能无人机巢的环境适用性,公司拟开发适用于高温、高寒、高湿、高盐雾、高海拔、高温差、风沙复杂环境的无人机机巢,提高产品使用可靠性,降低维护成本。公司在研发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研发进展对设备的需求,综合考虑购置成本、使用频次等因素,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陆续进行设备购置。截至目前,无人机机巢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电磁兼容性能和电磁辐射骚扰测试已达到预期设计要求,无人机机巢内部控制PLC系统已达到可靠运行水平;无人机机巢管控平台的前端、后端设计以及场景应用功能已实现真实场景运营,初步满足智慧城市、电力巡检、消防应急等各场景要求。项目原计划购置的电磁干扰测试设备,尤其是电磁兼容测试间(暗室)因投资较大、使用频次低,投入产出比不及委托外部专业测试服务供应商方式,且外部专业测试服务供应商能够快速及时响应,因此本次计划取消电磁兼容测试间(暗室)的建设投入;无人机管控平台中关于前端开发和应用服务的服务器等硬件投入和平台建模、前端UI等平台软件开发相关功能模块计划减少投入强度;三维建模软件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前研发人员配置,降低购买数量;常态化功能测试部署5套样机进行测试,其它作为产品样机发往客户现场进行长时间运行测试,因此适当减少相应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购买数量;非标机库测试工作主要在客户现场进行,因此减少磁场强度计等测试设备的购买数量。公司将通过委托外部专业测试服务供应商、加大已购置和拟购置设备的利用效率等方式,保证研发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效果。同时,公司从2025年开始开发用于无人机反制领域的定制无人机机巢研发,该领域的反制无人机机巢定制种类多、产品线宽、初期订单较小、迭代次数多、产品定型时间长、技术人员投入强度大,测试环境主要在各基地现场,需要投入更多的机械设计、电气设计、控制系统设计相关的研发技术人员从事定制机库产品开发和基地现场调试、测试。为保障工业级无人机库和反制无人机机库两个产品线的稳健发展,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调减募投子项目“面向复杂使用条件的无人机机巢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设备购置资金470.42万元转用于本募投项目研发人员投入。
五、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股东、债券持有人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长期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变化的原因主要为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规范更新及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公司基于市场、技术、成本等客观情况,考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调整,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化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化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非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财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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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化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董事会同意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前,李化青先生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化青先生未以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财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刘文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刘文财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于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及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业务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刘文财先生的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刘文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刘文财先生简历:
刘文财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0年,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经理;2010年至2011年,担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及项目管理总监;2011年至2016年担任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担任北京山海础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 系 人:梁天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