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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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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因本次事项而减少29,721,264股。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股份回购已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和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该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21,26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00,000.00万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9元/股,最低价格为9.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0,087,191.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69,412,261股减少至10,239,690,997股,注册资本将由10,269,412,261元减少至10,239,690,997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注销股份后总股本暂未考虑后续转股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6年7月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26年3月16日至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311,321股,公司股份相应增加2,311,321股。

(二)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29,721,26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相应减少29,721,26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股本由10,267,100,940股变更为10,239,690,99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0,267,100,940元变更为人民币10,239,690,997元。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此次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实施增资扩股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或“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2026年6月12日,海宁晶科已与战略投资者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各方合计以现金增资人民币20亿元,合计取得海宁晶科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17.92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7日、2026年6月13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晶科已收到本次战略投资者增资款20亿元并完成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晶科能源直接及间接持有海宁晶科75.0045%股权,海宁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宁晶科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YBC5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5、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6、注册资本:434,973.135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结果,相应调整曹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截至目前,公司共有6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曹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股东会选举曹海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调整曹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曹海云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简历附件: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财务官;2017年6月至2025年9月,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21年5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6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海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海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