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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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至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售出收益将返还公司。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卧龙电驱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于2021年08月07日、2021年09月10日召开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基于慎重考虑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修订〈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决定取消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中的参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30日、2022年0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修订〈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关于取消修订〈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等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后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依据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公司各事业部超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2021年至2023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滚动设立三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事业部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间隔12个月。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06月09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卧龙电驱股票购买。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05月29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卧龙电驱股票购买。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06月27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卧龙电驱股票购买。

(四)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已解锁公司股票398,350股已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已解锁公司股票398,350股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已解锁公司股票311,788股已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05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进行分配,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6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已解锁公司股票374,145股(转增后)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已解锁公司股票439,083股(转增后)已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公司于2026年03月19日召开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已解锁公司股票439,084股(转增后)已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4年06月27日完成购买,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7年06月27日届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共计购买股份344.12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剩余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涉及敏感期交易、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后续公司将进行财产清算等工作。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6-0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7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庞欣元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庞欣元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庞欣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07月21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庞欣元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择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董事长庞欣元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董事长庞欣元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董事长庞欣元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7月22日